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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01-15  发 布 日 期:  2017-01-15 
2017年度韶关市代建局(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代建局下设八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合同预算科、规划技术科、房建一科、房建二科、市政一科和市政二科,下属单位为韶关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主要职能是:项目建设期间受市政府委托行使业主职能,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非经营性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代建局事业编制人数为36人,其中,在职19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跟进工程施工、监理、设备、材料和代建实施单位的招标工作 ;跟进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2557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26.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346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61%,原因是我局代建项目增加,项目支出数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557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4226.8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支出11346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61%,原因是我局代建项目增加,项目支出数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23.2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26%。与上年数相比增加12.23%,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43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5249.6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8.74%,与上年数相比增加61%,原因是我局代建项目增加,项目支出数增加,其中:解放路天桥工程1500万元,韶关大道绿化提升(高速收费站至西联隧道)6000万元,芙蓉北一路道路建设工程800万元,芙蓉北环山公路(摩尔城段)建设工程200万元,棚改二期工程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之市政道路一期5052万元;棚改二期工程田螺冲安置区市政道路三期工程2500万元; 棚改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幼儿园、物管中心工程954万元;棚改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山体公园工程200万元;棚改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之供水工程——给水管网工程160万元;棚改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之供水工程—供水加压工程50万元. 棚改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黄金村小学扩容提质3000万元,棚改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东鹏中学1700万元;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迁建工程2300万元,市提升办2017年专项工作经费287.60万元,莲花大道项目105万元,上饶路(桥)项目200万元,市区市政道路项目39万元,韶关东郊客运枢纽中心站项目202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6%,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8.4万元,按具体项目分,会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当年没有全市性项目进行政府采购。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财政拨款结转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4.财政拨款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