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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3-26  发 布 日 期:  2018-03-26 
2016年度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内设8个科室,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市政设施建设、城市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用水、节水、排水和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用路灯、公共灯饰的建设和管理,管理城市户外广告;负责市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负责市区城市管道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现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行政编制30名,其中在职30人,工勤2人,退休人员1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本年主要任务是落实好预算安排的城建项目计划,继续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进行验收,对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对城市供水、用水、节水、排水和二次供水的监督和管理,对城市公用路灯、公共灯饰的建设和管理及管理好城市户外广告,对市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监督管理好市区城市管道燃气行业。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1290.77万元,比上年增加10641.64万元,增幅1639.37%,主要原因是城建管理项目从16年开始加入我局年初预算编制内,此前一直列为我局预算外安排。其中: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569.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721.16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预算总支出为11290.77万元。比上年增加10641.64万元,增幅1639.37%,主要原因是城建管理项目从16年开始加入我局年初预算编制内,此前一直列为我局预算外安排。其中:其中公共预算支出为2569.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721.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为577.72万元,占5.12%。比上年增加89.35元,增幅18.3%,原因是我局在职编制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5.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7.3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为10713.05万元,占94.88%。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加10552.29万元,增幅9934.7%,主要原因是城建管理项目从16年开始加入我局年初预算编制内,此前一直列为我局预算外安排。今年我局项目共有41个,主要大额支出项目分别有:2016年城市维护费城区绿化建设费1000万;2016年度违法建筑查控工作专项经费1000万,《韶关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详细规划》编制费500万;步行街物业管理费125万;公益自行车租赁站网运行补贴100万;河面保洁100万;黄岗市直属粮库给水工程150万;林桥坑排水渠二期整治工程750万;韶关市北江大桥大修工程475万;韶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补充2015资金)360万;韶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运营费720万;韶关市第五污水处理厂运营费240万;韶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运行费306万;韶关市五里亭水厂游泳池建设工程722万;市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万;慰问环卫工人费用141.06万;原市政公司退休职工工资281.79万;主次干道环卫设备购置200万,自来水年度行政事业性收入手续费100万;自来水水资源费补助资金1500万;浈江北路续建工程500万。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4.41万元,与上一年持平,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福利费0.41万元、日常维修费1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2.05万元、电费1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费用1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为11.15万元,比2015年的18万元减少6.85万元,减幅为38.06%,原因是公我局按照党中央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上一年与今年均无因公出国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0.2万元,与上年持平,减幅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7.05万元,减幅88.13%,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我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与上年数持平,增0%,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为291.27万元。其中车辆122.84万元,其他办公通用设备168.43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6年我局主要工作项目有41个,主要大额支出项目分别有:主要大额支出项目分别有:2016年城市维护费城区绿化建设费1000万;2016年度违法建筑查控工作专项经费1000万,《韶关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详细规划》编制费500万;步行街物业管理费125万;公益自行车租赁站网运行补贴100万;河面保洁100万;黄岗市直属粮库给水工程150万;林桥坑排水渠二期整治工程750万;韶关市北江大桥大修工程475万;韶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补充2015资金)360万;韶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运营费720万;韶关市第五污水处理厂运营费240万;韶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运行费306万;韶关市五里亭水厂游泳池建设工程722万;市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万;慰问环卫工人费用141.06万;原市政公司退休职工工资281.79万;主次干道环卫设备购置200万,自来水年度行政事业性收入手续费100万;自来水水资源费补助资金1500万;浈江北路续建工程500万。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年3月25日

(修改版)2016年城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范本.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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