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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3-29  发 布 日 期:  2018-03-29 
2017年度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主要职能是: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筹建、销售;市区直管公房建设计划、分配安置、维护、租金收缴;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住房申请人资格审查、分配安置;市属“双退”企业未房改职工住房的接收和改造。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是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内设机构有4个,分别是:办公室、房产租赁管理部、工程建设管理部、房产物业管理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7年事业编制25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2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简单罗列)。

1、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2、核查解决“退出”企业未房改职工房屋登记搬迁改造及保障性住房配建工作。

3、认真抓好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0,468.37万元,比上年增12,893.03万元,增幅46.76%,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了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投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468.37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40,468.37万元,比上年增12,893.03万元,增幅46.76%,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了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0,468.37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96.5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98%,比上年增48.02万元,增幅13.78%,原因是按政策规定增加了在编人员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及调资费用。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52.8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40,071.8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9.02%,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20,562.82万元,增长105.4%,原因是政府加大了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及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支出。其中:001项目—2017办公设备购置费5.1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比上年增加2.17万元,增长72.33%,原因是我单位很多计算机的使用年限都较长,不能满足目前办公需求,需要购置办公设备;002项目—保障性住房前期调查认定工作经费28.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区民政局、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住房保障前期调查认定工作经费,比去年增加0.07万元,增长0.24%,原因是保障性住房前期调查认定工作十分繁重,增加了工作人员;003项目——住房保障工作经费22.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合同打印耗材,业务培训以及对市区范围内棚户区房屋进行调查摸底、协调等产生的车辆、法律咨询、日常办公等费用,比去年增加6.48万元,增长41.70%,原因是整合了以前年度项目,增加了法律咨询费、办公室安全防护设施费;004项目——保障性住房办证、查档、建档等费用15.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社区办公用房办证费用, 保障性住房“一户一档”建档费, 保障性住房合同打印费用,保障性住房住户查档费用,比去年增加10.81万元,增长216.20%,原因是比去年增加了项目内容,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社区办公用房办证费用、保障性住房住户查档费用及保障性住房合同打印费用;005项目——韶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费用4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国有工矿一、二、三期、鸿裕花园、惠民花园、云峰诗意进度款;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首期工程龙归社主基础配套设施结算、社主、丝茅坪低压供电设计、红尾坑附属工程、红尾坑污水处理工程、社主、丝茅坪、田螺冲、红尾坑工程结算(含绿化、供电、污水、门禁等);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测量、签约费用;和平八一片区危楼拆除费;韶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第三期安置费用等等,比去年增加了20,593.30万元,增长106.11%,原因是政府加大了韶关市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6万元,与上年数相比,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车辆数量没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根据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车辆数量没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随着住房保障工作的发展,各地兄弟单位之间要加强学习交流,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县市来我市学习交流棚户区改造经验而发生的工作餐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1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2.28万元,增58.46%,原因是我单位有些办公设备已较残旧,不能满足目前工作需求,需要添置一些新的办公设备,其中:货物类采购6.18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7年初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181.09万元,主要有:一、通用设备149.64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了4.40万元,增幅3.03%,原因是增加了1台便携式笔记本电脑、3台台式电脑、2台打印机、一套监控系统设备、一套办公场所广播音频系统。二、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1.45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0.86万元,增幅2.81% ,原因是增加了4套办公桌椅。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2017办公设备购置费、保障性住房前期调查认定工作经费、住房保障工作经费、韶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5项工作,实施5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0万元,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我单位无此工作业务。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5.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6.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反映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8.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9.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2: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补充公开2017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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