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7-26  发 布 日 期:  2016-07-26 
2016年度浈江区林业局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 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韶浈发〔2014〕12号),设立韶关市浈江区林业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浈江区政府办2014年12月8日,《印发韶关市浈江区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韶浈府办〔2014〕88号),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承担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有关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林业改革和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林业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资源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建立和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宣传教育,指导国有林场和林业基层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办区政府和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浈江区林业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营林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政股、森林防火办公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权争议调处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根据区编委《关于调整区林业局编制的通知》(韶浈机编 〔2015〕31号 ),人员编制10名,实有6人,下辖犁市木材检查站,犁市林业站、花坪林业站、浈江区林业站、浈江区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浈江区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浈江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7个事业单位,浈江区花坪林场1个企业单位。共有在职事业单位人员22人、企业单位人员6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财务制度及预算收支科目,处理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准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及时向相关单位有关领导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以便决策。主动与上级财务部门及时保持联系,提供用款申请计划,以达到资金的正常周转。在对外付款方面,严格把关,严格执行的遵守国家财经制度。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收入预算431.87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11.872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 年支出预算431.87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1.872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0万元。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311.8728 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72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2.696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6.775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2.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 0 万元。
2016 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20 万,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2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5万元,其他支出 7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17.2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 17.2 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11.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7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5 万,2016年会议费预算0 万元。 

2016年浈江区林业局预算公开报表.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