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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6-07-26 | 发 布 日 期: | 2016-07-26 |
2015年度浈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算公开
2015年度浈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三公”支出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5年浈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算组成单位共有11个,分别是:浈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局、浈江区风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浈江区东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浈江区车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浈江区犁市中心卫生院、浈江区新韶镇卫生院、浈江区花坪镇卫生院、浈江区花坪镇卫生院曲仁分院、浈江区花坪镇卫生院格顶分院、浈江区花坪镇卫生院茶山分院、浈江区十里亭镇卫生院 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浈江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2、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协助市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汇总和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3、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协助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4、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6、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7、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8、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9、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10、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11、指导镇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12、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开展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13、负责区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14、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5全年定编人数59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575人。 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211人,其中: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4人,事业编制197人,离退休人员149,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48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医改工作有力推进。一是制定了《浈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和《浈江区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配送实施细则》一系列制度,成立了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和基本药物工作监督管理办公室,不断规范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等环节的操作,区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据统计,2012年至2014年使用零差率药品2200万元,减轻病人负担330万元。二是完成了对浈江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通过了整合方案《韶关市浈江区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料实施方案》(韶浈机编[2015]36号),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力量。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加强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截至2015年9月,全区共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96588份,建档率达88.60%:其中建立电子档案229755份;孕产妇健康管理人数5798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11843人,管理高血压病人27718人,糖尿病病人6005人,老年人健康管理27012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1940人。为广大适龄儿童提供一类疫苗的免费接种工作;并在市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做到预防接种工作安全、合格、及时的接种,各疫苗接种合格率均达95%以上。 医疗就医条件进一步改善。五年来,完成了东河、风采、车站3个社区和新韶卫生院4个计划免疫接种规范化门诊和妇幼保健科室等建设。对辖区花坪镇卫生院等6个乡镇卫生院进行按照“五个一”标准进行配齐装备,不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改善服务环境。 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工作。风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4年被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为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单位(韶关市首家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单位),今年全面铺开家庭医生式服务,截至今年10月,全区签订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3917户,共5716人。 扎实推进卫生村镇创建工作。近五年以来,全区共创建省卫生村自然村31个,市卫生村自然村12个,今年,以行政村为单位,共有三个行政村申报省级卫生村,分别是乐园镇的教场村、沙梨园村和长乐村。 2、计划生育工作稳步开展 人口出生指标得到有效控制。全区顺利实现了“十二五”人口总量控制目标,2015年全市户籍总人口356649万人,本考核年度已婚育龄妇女63411万人。共出生3338人,政策生育率为91.19%,人口出生率1.01‰,自然增长率为5.9‰,出生人口性别比103.66。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192人次,完成目标人群数的120.4 %。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稳步推进。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强化了流动人口管理。投入资金100多万,开展了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落实了全员人口信息统计工作。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到100%。坚持利益导向,兑现了计划生育各项优抚政策。城镇独生子女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及时率达到100%。 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五年来,全区不断加大宣传投入力度,在人口文化建设方面,共投入资金100多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新家庭人口文化示范点创建“等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促进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的提高。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801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1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万元。 三、支出决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803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拔支出801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决算1747.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7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9.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3.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43万元, (二)项目支出决算6290.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8.2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241.1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91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0.2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减少11.8%,增减的原因是减少的原因是减少的原因是贯彻中央、省厉行节约的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度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59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6.59万元,平均每辆2.0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来往期间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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