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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3-29  发 布 日 期:  2016-03-29 
2016年韶关市浈江区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6年韶关市浈江区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 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我局是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内设机构有6个:政工科、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管理股、公证律师管理股、社区矫正股;下设机构有10个:新韶、乐园、十里亭、犁市、花坪、风采、东河、车站、曲仁、田螺冲司法所;下辖事业单位3个: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事务所、启明公证处。 

我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普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服装等物资装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管理基层司法所的行政和业务工作及司法所人员的任免和调配;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43名,其中局机关专项编制16个,基层司法所专项编制27名,现有人员33人;核定事业编制27名,现有人员2人;退休人员27人(其中:行政退休人员21人,事业退休人员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建设水平,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强化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深化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认真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建设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责任,开展就业培训,推荐就业,安置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快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全力做好司法业务用房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完成该项工程。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543.1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55.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87.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 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596.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2.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8.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8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6.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7.25%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1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8.1 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8.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3 万元。2016年会议费预算 0 万元。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