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20-09-30 | 发 布 日 期: | 2020-09-30 |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浈江区康纯商行销售的山泉水米酒(40度))
根据监督抽检结果,我辖区浈江区康纯商行销售的山泉水米酒(40度)被检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浈江区康纯商行销售的山泉水米酒(40度) 1.根据检测报告(No:SPL20200835),所涉不合格产品为位于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五里亭皇景路商铺38号的浈江区康纯商行销售的“山泉水米酒(40度)”[产品名称:山泉水米酒(40度)、商标:/、规格:散装、批号:购进日期:2020-02-20],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10781.3-2006《米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