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4-05-30 | 发 布 日 期: | 2014-05-30 |
2014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4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7个,分别是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浈江区劳动监察大队、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浈江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浈江区职业介绍所、浈江区人力资源办公室、浈江区新合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度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 5、根据上级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7、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整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方案,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力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人、浈江区劳动监察大队7人、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人、浈江区劳动就业管理局23人、浈江区职业介绍所4人、浈江区人力资源办公室2人、浈江区新合中心3人共计7个预算单位5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4 年收入预算 1,271.15 万元,预算收入来源主要是公共预算拨款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4 年支出预算1,271.15万元,主要是公共预算拨款1,271.15 万元。 2014 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400.0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1.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1.81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871.0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8.53%。分别为1、 22.5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劳动平台建设经费; 2、293.55万元主要用于区财政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补贴; 3、153.46万元主要用于区财政对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发放以及对参保人员的补贴;4、91万元主要用于区财政对城镇基础养老金发放以及对参保人员的补贴;5、310.53万元主要用于区财政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补贴。 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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