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7-03-29 | 发 布 日 期: | 2017-03-29 |
2017年浈江区农业局预算公开(含畜牧局)
2017年浈江区农业局预算公开(含畜牧局)(1).xls
2017
年浈江区农业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数:
2017
农业局预算包含7个单位预算数:1个行政单位:浈江区农业局,2个事业参公单位:浈江区水政监察大队和浈江区畜牧兽医水产局、4个核拨事业单位:浈江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类事业单位)、浈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1类事业单位)、广东省渔政总队浈江大队(1类事业单位)、浈江区西牛潭水库管理处(2类事业单位)。
财政负担人员及编制数:
2017
农业局预算包含7个单位编制数65个、2016年9月财政供养100人:在职人员46人,退休人员51人、财政负担遗属生活补助人员3人。
行政编23个:农业局(含农办)23个。2016年9月在职12人,退休28人,自筹退休1人。
事业参公单位编制13个、2016年9月在职人员10人。其中,1、水政监察大队编制7个、在职4人:参公在职2人、自筹在职2人,退休2人(自筹退休);2、畜牧水产局编制6个、参公在职6人,参公退休14人。
事业核拨编制29个,2016年9月财拨在职人员26人。其中,1、农技站编制2个、在职2人,无退休人员。2、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9个、在职8人、退休2人,3、广东省渔政总队浈江大队编制4个、在职4人、无退休人员,4、西牛潭水库编制14个、在职12人,离退休7人:离休1人、退休6人。
另,统发14人:同一张工资表的统发在职人员14人(农业局及农办行政12人、事业参公单位水政监察大队2人)。
领导职数:
6
人:农业局4人:局长宋柏均,副局长3人:章伟胜、张洪基、胡立新;三防办主任1人:潘强;农办副主任:王兵。
办公电话15部:
农业业务7部、水利业务8部。
公务用车数11部:其中,正常使用6部,
黄标车5部。(一)农业局正常使用3部:1、农业执法车1部:粤F.ZN263、2、三防办执法车1部:粤F.ZS081, 3、水务执法车2部:水政执法车1部:粤F.ZS013。
(二)
畜牧兽医水产局正常使用2部:1、
畜牧兽医执法执勤用车1部:粤FZX463;2、渔政大队执法执勤用车1部,粤FYZ806;
(三)扶贫办用车1部:粤F56141。
(四)黄标车5部(区政府已收回、准备报废、9月份止财务未见处理凭证),
车号:粤F 10579、粤F56523、粤F.09648、粤F00900。4、水务人货用车1部:粤FZS091。
原水务局5部。其中:其中黄标车2部
办公使用面积546平方:
原农业局234平方、原水务局200平方、畜牧兽医水产局112平方。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协助管理区级农业事业费、支农资金,负责农业项目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
(三)拟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与改革,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负责“菜篮子”工程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六)拟订农业技术推广及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
(七)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研究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督和农业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督管理。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九)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编制全区水利、小水电发展、年度计划和主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本区内取水许可审批,污水排放口设置审查,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饮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区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批。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和机电排灌工作,指导水利基层组织的队伍建设。
(十四)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本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五)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管理。
(十六)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十七)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人事、老干、劳动工资和国有资产管理。
(
十九)承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预算收入8638527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8638527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598,579.
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有:水资源费返拨收入589850元、租金返拨收入8729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
年支出预算863852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38527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拨款
598,579.
元。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
8125235
元,项目支出预算513292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拨款
598,579.
元。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按经济类支出
8125235
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3438796
元、商品服务支出
1591632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94807
元。
(
一)工资福利支出
3438796
元:(1)工资性支出(行政)
1,072,666.60
元、(2)工资性支出(事业参公)
649,380.9
元、(2)其他人员工资(事业核拨)
1,394,536.00
元、(3)社会保障缴费
312,840
元。
(二)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
3094807
元,其中,退休费
2,721,782
元、住房金
373025
元、生活补助
7,200.00
元。
(三)商品服务支出
1591632
元,其中,办公费
107,000
元、会议费
8,000
元、公务接待费
13,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0,000
元、其他交通费用
88,200
元(公务交通补贴)、物业管理费
927,432
元(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费)。
(四)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60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接待费
202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0,000
元。
基本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
7,907,863.58
元,主要用于(一)、农林水支出
4,500,215.50
元,其中,农业
3,608,087.50
元、水利
892,128.00
元;(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12,840.40
元,其中,医疗保障预算支出
312,840.40
元;(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21,782.40
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721,782.40
元;(四)、住房保障支出
373,025.28
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73,025.28
元。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13292元。其中,区级配套资金150000元,专项性工作经费40000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拨款
598,579.
元。
(1)政策性农房保险区级配套10000元。
(2)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区级配套10000元。
(3)2016年浈江区三防工作经费10000元。
(4)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经费10000元。
(5)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业应急管理经费10000元。
(6)花坪镇西牛潭村委年度水库移民粮差10000元。
(7)2015年度浈江区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区级配套100000元。
(8)2016年度浈江区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区级配套10000元。
(9)2017年度浈江区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区级配套10000元。
(10)2015年度浈江区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区级配套100000元。
(11)浈江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区级配套10000元。
(12)浈江区枫湾河(浈江区段)治理工程区级配套10000元。
(13)休(禁)渔补贴区级配套资金10000元。
(14)生猪定点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区级配套10000元。
(15)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区级配套10000元。
(16)能繁母猪保险区级配套10000元。
(17)春、秋动物防疫经费10000元。
(18)屠宰检疫经费10000元。
浈江区农业局
2017
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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