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7-07-25 | 发 布 日 期: | 2017-07-25 |
2016浈江区农业局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汇总农业、水务、畜牧)
一、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数:
2016浈江区农业局决算包含7个单位决算数:1个行政单位:浈江区农业局,2个事业参公单位:浈江区水政监察大队和浈江区畜牧兽医水产局、4个核拨事业单位:浈江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类事业单位)、浈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1类事业单位)、广东省渔政总队浈江大队(1类事业单位)、浈江区西牛潭水库管理处(2类事业单位)。
财政负担人员及编制数:
2016农业局决算包含7个单位编制数65个、2016年12月财政供养102人:在职人员48人,退休人员51人、财政负担遗属生活补助人员3人。
行政编23个:农业局(含农办)23个。2016年12月在职13人,退休28人,自筹退休1人。
事业参公单位编制13个、2016年12月在职人员10人。其中,1、水政监察大队编制7个、在职4人:参公在职2人、自筹在职2人,退休2人(自筹退休);2、畜牧水产局编制6个、参公在职6人,参公退休14人。
事业核拨编制29个,2016年12月财拨在职人员26人。其中,1、农技站编制2个、在职2人,无退休人员。2、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9个、在职8人、退休2人,3、广东省渔政总队浈江大队编制4个、在职4人、无退休人员,4、西牛潭水库编制14个、在职12人,离退休7人:离休1人、退休6人。
领导职数:6人:农业局4人:局长宋柏均,副局长3人:章伟胜、张洪基、胡立新;三防办主任1人:潘强;农办副主任:王兵。
办公电话15部:农业业务7部、水利业务8部。
公务用车数10部:其中,正常使用5部,黄标车5部。(一)农业局正常使用3部:1、农业执法车1部:粤F.ZN263、2、三防办执法车1部:粤F.ZS081, 3、水务执法车2部:水政执法车1部:粤F.ZS013。
(二)畜牧兽医水产局正常使用2部:1、畜牧兽医执法执勤用车1部:粤FZX463;2、渔政大队执法执勤用车1部,粤FYZ806;
(三)扶贫办用车1部:粤F56141。
(四)黄标车5部(区政府已收回、准备报废、9月份止财务未见处理凭证),车号:粤F 10579、粤F56523、粤F.09648、粤F00900。4、水务人货用车1部:粤FZS091。
原水务局5部。其中:其中黄标车2部
办公使用面积546平方:原农业局234平方、原水务局200平方、畜牧兽医水产局112平方。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协助管理区级农业事业费、支农资金,负责农业项目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
(三)拟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与改革,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负责“菜篮子”工程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六)拟订农业技术推广及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
(七)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研究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督和农业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督管理。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九)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编制全区水利、小水电发展、年度计划和主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本区内取水许可审批,污水排放口设置审查,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饮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区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批。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和机电排灌工作,指导水利基层组织的队伍建设。
(十四)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本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五)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管理。
(十六)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十七)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人事、老干、劳动工资和国有资产管理。
(十九)承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65,987,521.89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64,426,526.62元,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60,995.27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65,987,521.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426,526.62元、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60,995.27元.
基本支出决算
基本支出决算,按经济类支出8,238,377.18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65,561.55元、商品服务支出1,381,796.7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65,403.8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5,615.00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3,265,561.55元:(1)工资性支出(行政)1,289,774.50元、(2)工资性支出(事业)1669777.5元、(3)社会保障缴费306,009.55元。
(二)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3,365,403.88元,其中,离休费60,000.00元、退休费2,909,263.88元、住房金341,124.00元、生活补助7,200.00元、抚恤金47,816.00元。
(三)商品服务支出1,381,796.75元,其中,办公费90,000.00元、手续费1000元、水费3000元、电费32,600.00元、邮电费5,400.00元、物业管理费(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费)622,406.00元、差旅费4,000.00元、培训费2,000.00元、公务接待费15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5,620.00元(公务交通补贴)、其他支出335,771.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799.75元。
(四) “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49,2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接待费15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000.00元。与年初预算261000元减少111800元,减少42.8%;与去年同期支出数432300元(农业、水务216400元+畜牧215900元),减少30.99%。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情况:公务用车保有量4台,全年运行费支出134,000.00元,平均每辆支出 33500元,比2015年每辆40500元减少7000元,减少17.2%。
基本支出决算,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8,238,377.18元,主要用于(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600.00元,(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9,638.88元,(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6,009.55元,(四)农林水支出4,041,004.75元,(五)住房保障支出341,124.00元。
项目支出决算57,749,144.71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3,519.00元。
(2)城乡社区支出177,476.27元。
(3)农林水支出56,130,649.44元。
(4)交通运输支出58,200.00元。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9,300.00元。
浈江区农业局
2017年7月18日
附表
浈江区农业局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16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
(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2016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 7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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