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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1-24  发 布 日 期:  2018-01-24 
2018年度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局预算公开
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表格(浈江区农业局).xls

2018年度韶关市浈江区农业局

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8农业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数: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7个,分别是1个行政单位:浈江区农业局,2个事业参公单位:浈江区水政监察大队和浈江区畜牧兽医水产局、4个核拨事业单位:浈江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类事业单位)、浈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1类事业单位)、广东省渔政总队浈江大队(1类事业单位)、浈江区西牛潭水库管理处(2类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8农业局预算包含7个单位编制数63个、20179月财政供养103人:在职人员49人,退休人员51人、财政负担遗属生活补助人员3人。

行政编23个:农业局(含农办)23个。20179月在职15人,退休28人,自筹退休1人。

事业参公单位编制11个、20179月在职人员9人。其中,1、水政监察大队编制5个、在职5人:参公在职3人、自筹在职2人,退休2人(自筹退休);2、畜牧水产局编制6个、参公在职6人,参公退休11人。

事业核拨编制29个,20179月财拨在职人员25人。其中,1、农技站编制2个、在职2人,无退休人员。2、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9个、在职8人、退休2人,3、广东省渔政总队浈江大队编制4个、在职4人、无退休人员,4、西牛潭水库编制14个、在职11人,离退休8人:离休1人、退休7人。

另,统发18人:同一张工资表的统发在职人员18人(农业局及农办行政15人、事业参公单位水政监察大队3人)。

领导职数:6人:农业局4人:局长宋柏均,副局长3人:章伟胜、张洪基、李百灵;三防办主任1人:黄义源;农办主任郭聪、副主任许云峰。

办公电话15部:农业业务7部、水利业务8部。

    公务用车数11部:其中,正常使用6部,黄标车5部。(一)农业局正常使用3部:1农业执法车1部:粤F.ZN2632、三防办执法车1部:粤F.ZS081, 3、水务执法车2部:水政执法车1部:粤F.ZS013

(二)畜牧兽医水产局正常使用2部:1畜牧兽医执法执勤用车1部:粤FZX4632、渔政大队执法执勤用车1部,粤FYZ806

(三)扶贫办用车1部:粤F56141

(四)黄标车5部(区政府已收回、准备报废、9月份止财务未见处理凭证),车号:粤F 10579、粤F56523、粤F.09648、粤F009004、水务人货用车1部:粤FZS091

 

原水务局5部。其中:其中黄标车2

办公使用面积546平方:原农业局234平方、原水务局200平方、畜牧兽医水产局112平方。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协助管理区级农业事业费、支农资金,负责农业项目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

(三)拟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与改革,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负责“菜篮子”工程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六)拟订农业技术推广及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

(七)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研究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督和农业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督管理。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九)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编制全区水利、小水电发展、年度计划和主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本区内取水许可审批,污水排放口设置审查,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饮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区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批。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和机电排灌工作,指导水利基层组织的队伍建设。

(十四)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本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五)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管理。

(十六)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十七)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人事、老干、劳动工资和国有资产管理。

(十九)承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确保农业稳产增产。为确保年初农业生产目标的实现,我局将结合实际,继续抓好种植业和养殖业。派出干部深入镇村宣传发动,掀起春耕生产高潮,积极做好春收和春耕备耕工作。抓好农业生产布局的调整,引导农民和农业企业发展优质蔬菜、优质稻种植,确保全年谷物播种面积完成58000亩,蔬菜种植面积60000亩。

2)有序开展农村基层治理改革试点。继续在良村村委等开展“两个构建”试点,通过构建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元的村民自治,在村民小组成立理事会,行使村内户外的公共事务自治职能;通过构建以行政村为单元的公共服务平台,在行政村设立片区公共服务中心,拓展政务服务以外的公共服务,如涉及生产生活性的电商、普惠金融、供销、医疗保健等。通过改革试点,为全面推进全区农村基层治理积累工作经验。

3)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目前,我区有省级农头企业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2家。今年计划通过帮助企业解决土地流转困难、加大政策性扶持等措施,促使我区农业龙头企业的数量、规模、效益、影响力都上到一个新的台阶。2继续加快推行农民合作社建设,将我区现有的4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45家以上,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在农产品组织、生产、流通中的作用。

4)继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提高确权工作质量,做好档案整理归档、数据库移交、省级验收等工作,确保2018100%完成确权工作任务,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5)抓好农业招商引资。主动融入珠三角,积极走出去,真诚请进来,吸引更多的企业资本投资到现代农业上来。利用东莞对口帮扶、广东省农博会等活动,积极向珠三角推介我区农业发展的优势,吸引客商到浈江投资农业。利用各种途径大力推广我区特色农产品,把握珠三角的广大的消费市场,解决农产品销路问题的问题。

6)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狠抓动物疫病防控,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到95%

7)加强各项水利工程建设。一是继续完成我区2018年病险山塘除险加固项目的建设工作;二做好我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工作,改善移民住房条件和交通出行问题。

8)加强防汛防风防旱工作。做好三防能力建设工作,提高防洪抗旱能力,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加强汛期值班,确保防洪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9)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农业企业、小水电站和施工单位监管,落实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确保农业和水利生产安全。

10)其他中心工作。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不出现重大上访事件;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本系统内没出现违反政策的人和事;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杜绝发生泄密事件。

11)计划生育常抓不懈,确保本系统内没出现违反计生工作的人和事。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7480036元,比上年8638527元减少1158491元,(减)幅13%,原因是正在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2018年预算行政单位退休人员28人的退休金转社保局发放。

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7470036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10000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有:水资源费返拨收入10000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7480036元,比上年8638527元减少1158491元,(减)幅13%,原因是正在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2018年预算行政单位退休人员28人的退休金转社保局发放。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70036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拨款10000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6824586元,项目支出预算655450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拨款10000元。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按经济类支出元,主要用于:一、人员经费5815713元:工资福利支出462608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9628;二、商品服务支出1008873元。

(四)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98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接待费18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

基本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6824586元,主要用于(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393元,(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7569元,(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3767元,(四)、农林水支出4976378元,(五)、住房保障支出393948元。

项目支出预算655450元。

1)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非税)10000元。

22017年度浈江区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铣鸡坑水、坳背水、靖村水)工程区级配套资金10000元。

3)能繁母猪保险区级配套10000元。

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10000元。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区级配套资金10000元。

6)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业应急管理专项资金10000元。

7)区配套防疫经费10000元。

8)生猪保险区级配套10000元。

9)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经费10000元。

10)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基金10000元。

11)屠宰检疫经费10000元。

12)推进河长制工作运作经费10000元。

13)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费10000元。

14)休(禁)渔补贴区级配套资金10000元。

15)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10000元。

16)浈江区三防工作经费10000元。

17)政策性农房保险区级配套资金10000元。

18)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区级配套资金10000元。

19)生猪定点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10000元。

浈江区农业局

2018123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