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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1-26  发 布 日 期:  2018-01-26 
浈江市政2018年预算公开

2018年度韶关市浈江区市政管理中心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 个。浈江区市政管理中心为公益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主要职能是负责辖区道路(含小街小巷)、防洪堤压顶栏杆、道路边坡的救灾应急、抢险、养护、维修和排水设施的排涝抢险、清疏养护、维修以及公园、绿地等养护工作。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综合股、养护计划股、工程技术股、材料机械管理股、市政园林巡查股、排水养护股、道养护股、绿化养护股、公园养护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浈江区市政管理中心事业编制70名,现有事业在职人员44名、全日制合同工115名、计时工101名、值班人员10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度浈江区市政管理中心主要工作任务:主要承担辖区道路(含小街小巷)、防洪堤压顶栏杆、道路边坡的救灾应急、抢险、养护、维修工作;排水设施的排涝抢险、清疏养护、维修工作;园林绿化、公园的管理和养护及应急抢险工作;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占用城市公共绿地的现场勘察工作;城市古树名木普查统计、保护等日常管理工作;各类公园、绿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协助开展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核准工作;数字市政、数字园林等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污水处理费及自备水源单位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41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13.99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我单位由原韶关市园林管理局、韶关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部分职能划转组建而成,2017正式下放至浈江区,没有2017浈江区预算编制数据,因此没有上年预算增减变化对比数。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41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413.99万元,其他收入拨款(如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573.9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6.8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6.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84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3.19%。其中:养护经费284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含小街小巷)、人行道、防洪堤压顶栏杆、道路边坡的救灾应急、抢险、养护、维修;排水设施的排涝抢险、清疏养护、维修园林绿化、公园的管理和养护及应急抢险工作

我单位2017正式下放至浈江区,没有2017浈江区预算编制数据,因此没有上年预算增减变化对比数。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66万元,包括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4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3万元、福利费6万元、日常维修费3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5万元、电费5万元、其他费用12万元

(二)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韶关市浈江区市政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2日  

浈江市政2018年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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