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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8-01-26 | 发 布 日 期: | 2018-01-26 |
2018年度韶关市浈江区城管执法局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浈江分局根据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的五个方面行政执法职能,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股、一中队(浈江小岛片区)、二中队(浈江东河片区)、机动中队(浈江行政区域范围内)、三中队)行使相关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核定的行政编制25人,在编在岗人数23人,离退休6人;;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15个,实有在编在岗14人,退休7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708.3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7.310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万元。比上年减少58.2万元,减幅0.92%,原因是执法费用减少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708.3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7.310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一)基本支出预算585.870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2.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6.7302万元。(二)项目支出预算122.4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7.3 %。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40.3万元,包括办公6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费用70万元。
(二)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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