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尾矿库尾砂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尾矿库尾砂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尾矿库尾砂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2#尾矿库尾砂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翁源红岭矿2#尾矿库尾 | 环评机构 | 核工业二九〇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为更好的保护环境,减轻尾矿库对周边环境、生态造成影响,减轻尾矿库的环境风险,同时后期对尾矿所在地生态进行恢复,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270万元,实施红岭钨矿2#尾矿库尾砂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工程,本工程尾矿库总占地面积约为44000m2,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E113.960520°,N24.464530°),该工程从源头上消除事故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尾矿库溃坝事故,保障库区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对尾矿库进行覆土复绿,边坡整治、防排洪治理等措施,改善矿区的环境,恢复库区原生态。项目尾砂处理量为100万m3,计划1年实施完毕,第2年完成覆土复绿工作。回采规模为100万m3/a,外售作为建设用砂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劳动定员为8人,年工作300天,每天2 班,一班8小时制,在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岭矿区现有员工中进行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导流沟,将暴雨径流引至道路雨水管网排放,避免雨水横流现象。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蓄水池,将开挖基础产生的地下排水收集储存,并回用于施工场地裸地和土方的洒水抑尘。设置沉淀池,将设备、车辆洗涤水简单处理后循环使用。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产废水产生;雨水淋溶水经过库尾沉淀达标后,依托尾矿库现有总排放口排放,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2、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风力扬尘、车辆卸载扬尘、车辆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尾气等,采取对进出车辆轮胎冲洗,及时对场区道路清扫,减少道路表面粉尘量,路面定时洒水等控制措施。废气污染物扬尘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其排放限值为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的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项目工程所回采的尾砂全部作为建设用砂处理,不会产生固体废物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5、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拟对尾矿库进行粘土覆盖和植被恢复,场内土地利用格局将发生重大改变,场区内景观将得到较大程度改善,并逐渐演变成原始连续性的人工—自然景观。建设单位应在回采完毕后即复绿。 |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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