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青源畜牧场常年日存栏1.5万头生猪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翁源县青源畜牧场常年日存栏1.5万头生猪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县青源畜牧场常年日存栏1.5万头生猪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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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日存栏1.5万头生猪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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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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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青源畜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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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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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周陂镇滕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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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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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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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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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青源畜牧场选址于翁源县周陂镇滕山村((中心地理坐标为 E113°58′07.8″ N24°13′55.4″),该项目于2009年9月21日通过翁源县环境保护局审批(翁环函[2009]53号),并于2014年1月6日通过环保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4402292014010601),项目利用其生态环境及地理优势等有利条件,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8万元),在现有的常年日存栏2800头的养殖规模基础上扩建至常年日存栏1.5万头生猪养殖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增加一套全自动投喂设施、焚烧炉和沼气发电设备,扩建污水处理站、堆粪场等现有工程环保配套设施。项目扩建后可年存栏肉猪1.2万头,母猪存栏量2000头,智猪4000头。增加劳动定员40人,均在场内食宿。年工作日365天,每天1班,每班约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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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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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运营期不对场区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雨水通过明渠直接外排,产生的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员工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禽畜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集约化禽畜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排放浓度、《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冲厕”中严者后全部回用于猪舍冲洗和林地、甘蔗地浇灌,不外排。
2、运营期对猪舍恶臭采取“优化饲料+及时清理+喷洒消特灵+加强绿化”措施,猪粪采用干清粪工艺处理,所有排污沟密封,分离出的粪渣和废弃垫料不露天堆放,饲料中使用微生物或植物添加剂等,抑制粪便废弃挥发;拟对焚烧炉烟气采用“水喷淋+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措施除尘、除油处理,颗粒物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VOCS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要求后排放,沼气发电设施产生的沼气经生物滤池过滤后属于清洁能源。
3、运营期噪声通过场内合理布局,设置绿化隔离带,场区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4、项目营运期猪粪和沼气池沉淀分离经过生物好氧发酵后,外售给有机肥厂。病死猪按《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2012)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进行焚烧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固定的垃圾堆放点,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走统一处理。疫苗针头等医疗废物应设置专用存储容器,并存放于隔离间,收集到一定数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活性炭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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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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