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坝仔镇可超木材加工厂年产12000立方米细木工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翁源县坝仔镇可超木材加工厂年产12000立方米细木工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县坝仔镇可超木材加工厂年产12000立方米细木工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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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0立方米细木工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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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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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坝仔镇可超木材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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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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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岩庄一心村沈屋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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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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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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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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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坝仔镇可超木材加工厂投资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租用翁源县岩庄一心村沈屋茶园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 N24°56′02.61″,E114°16′94.94″),新建年产12000立方米细木工板项目(已取得县发改局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7-440229-20-03-005840)。占地2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细木工板生产车间、晒板区、堆场区、办公室、危废暂存间、锅炉房等,主要原辅材料:杉木(向林业部门批准采伐单位购买)、环保脲醛胶、生物质成型颗粒等。主要生产设备:锯木机、压机、梳齿机、2T生物质锅炉、烘干机、热压机、清边机、板兴机、磨锯机、叉车等。主要生产工艺:外购原木→断料→开剖→裁边→晒板→涂料→热压→打包入库。项目劳动定员20人,不在厂内食宿,每天工作一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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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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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运营期水膜除尘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喷雾装置用水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水质》(GB5084-2005)排放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2、项目营运期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燃生物质标准;锯料处设置喷雾装置对粉尘进行处理,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胶、热压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甲醛执行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27/44-2001)第二时段相关标准限值。
3、运营期通过采购低噪声型设备源头降噪;车间墙体隔声;安装减振基座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4、项目营运期生产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锅炉灰渣作农用肥外售;废旧胶水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标准。危险危废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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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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