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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5-01-15 | 发 布 日 期: | 2015-01-15 |
翁源县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班
新《安全生产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由第13号主席令正式公布,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活动,翁源县安委办于12月11—12日举办了二期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班。全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安全管理员,各镇(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安监站全体人员以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共190多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在培训班上,县安监局局长丘培忠作了讲话,他要求全体参训学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思维,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权威。要全面掌握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内容实质,不折不扣、持之以恒抓好贯彻执行。
本次培训班以观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宣处长蔡人俊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政策法规处处长兰群足解读新《新安全生产法》视频为主要内容。视频分为安全监管篇和生产经营篇,两位专家对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安全监管的法律定位和体制、加强安全监管的新规定及需要注意的问题、需要抓紧制定的配套法规和标准以及安全监管部门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对学员们理解新《安全生产法》有很大的帮助,强化了学员们安全生产法意识和增强了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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