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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4-12-30  发 布 日 期:  2014-12-30 
翁源县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情况(2014年)
处罚文号
单位名称
案由
处罚结果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翁环罚字[2014]
第001号
翁源县均昊竹木制品厂
燃煤未安装配套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该厂燃煤锅炉未配套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两万元。
翁源县环保局
2014年5月30日
翁环罚字[2014]
第002号
翁源县鸿恺门业家具厂
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建成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违法投入生产
该厂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建成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违法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五万元。
翁源县环保局
2014年8月13日
翁环罚字[2014]
第003号
星精密工业(翁源)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壹万肆仟佰叁拾一元整。
翁源县环保局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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