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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5-04-10  发 布 日 期:  2015-04-10 
翁源县惠丰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400头种猪、1800头肉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决定公告
翁源县惠丰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400头种猪、1800头肉猪养殖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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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翁源县惠丰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400头种猪、1800头肉猪养殖场建设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决定书
翁环( )审函[2015]8号
 
2015.4.10
关于 翁源县惠丰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400头种猪、1800头肉猪养殖场建设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决定书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或翁源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翁源县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751-2865286,传真:0751-2865286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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