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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5-06-05  发 布 日 期:  2015-06-05 
翁源县广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t/a机械制造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翁源县广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t/a机械制造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翁源县广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审议,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拟同意翁源县广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t/a机械制造建设项目通过“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真:0751-2865286
通讯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t/a机械制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二路192号
建设单位:翁源县广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翁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项目概况
翁源县广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4%),选址于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二路192号,新建年产300t/a机械配件制造项目。占地面积3500m2,绿化面积300m2;工程内容:钢结构车间2×600m2,砖结构一层平房办公区150m2;主要原材料为:板材、钢材年采购量约310吨/年,主要设备包括:磨床(M1332B×2000)1台、剪板机1台、铣床(X16)1台、钻床1台、数控车床(CKD6150)1台、车床(CD6163)5台、直流弧焊机(ZPT-400)3台、剪板机2台、检测设备及配电设备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见报告表P13图4;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厂区居住。预期投产日期为2013年1月。
该项目经翁源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翁源县广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t/a机械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翁环审函【2012】54号)于2012年12月11日批准其环评文件。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已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建立了雨污分离系统。(1)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2)项目主要噪声源生产机械噪声,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加隔音罩,车间隔音、厂区围墙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 (3)车床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废冷却液、矿物油,回收在专用桶,存放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车间产生铁屑为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先堆放在厂内有防渗、防风雨的工业仓库,重新作为铸造材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卫生填埋。
四、验收监测结论
翁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年产300t/a机械制造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翁)环境监测(综)字(2015)第0018号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总生产负荷为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三)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不外排。
(四)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监测点昼间(46.5-59.5dB、夜间(未生产,无监测),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为60dB,夜间50dB)
(五)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车床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废冷却液、矿物油回收在专用桶,存放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车间产生铁屑为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先堆放在厂内有防渗、防风雨的工业仓库,重新作为铸造材料,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卫生填埋。
(六)环境管理检查
项目执行了相关的环保制度;基本按实际需要配套建成了环境保护设施,目前环保设施均运行基本正常,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了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档案齐全;经调查,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均未发生扰民和污染事故的纪录。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该项目的环保手续齐全,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现场检查组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所有环保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事故预警系统,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防止原材料和废物“跑、冒、滴、漏”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按规定进行定期监测,及时了解各污染源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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