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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5-12-09  发 布 日 期:  2015-12-09 
年产白醋40吨、豆腐乳40吨调味料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年产白醋40吨、豆腐乳40吨调味料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翁源韶江调味食品厂的申请,经审议,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拟同意翁源韶江调味食品厂年产白醋40吨、豆腐乳40吨调味料建设项目通过“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真:0751-2865286

通讯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白醋40吨、豆腐乳40吨调味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翁源县翁城农场内

建设单位:翁源韶江调味食品厂

验收监测单位:翁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项目概况

翁源韶江调味食品厂,选址于翁源县翁城农场内,拟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10%),租用翁源县翁城镇农场原食品厂8000m2,建设年产白醋40吨、豆腐乳40吨调味料项目,主要原料:黄豆20t/a,食用酒精6t/a;主要生产设备:燃生物质锅炉(KZG-0.5-0.78)一台、磨浆机2台、泵5台、发酵陶瓷罐1000L/200个、洗瓶生产线1套、灌装生产线1套;主要生产工艺:豆腐乳生产工艺流程:大豆浸泡→磨浆→滤浆→煮浆→压榨→划胚→第一次发酵→腌胚→装瓶;白醋酿造工艺流程:食用酒原料→添加醋的菌种→液态深层发酵→杀菌→储存桶→化验→灌装→成品;项目定员10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200天,不在厂区食宿。

该项目经翁源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翁源韶江调味食品厂年产白醋40吨、豆腐乳40吨调味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翁环审函【201427号)于2014730日批准其环评文件。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已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建立了雨污分离系统。(1)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加热所需热量由1台(DZH1-1.01-T)蒸发量为1t/h的生物质成型燃料蒸汽锅炉。锅炉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净化后通过8m高烟囱外排;(2废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3)该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4固体废物为生物质锅炉炉渣、灰渣,可做农肥外售。豆渣可作为猪饲料外售,污水处理污泥全部用于厂区种植绿化用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论

翁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年产白醋40吨、豆腐乳40吨调味料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翁)环境监测(综)字(2015)第0037号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总生产负荷为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生物质成型燃料蒸汽锅炉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净化后通过8m高烟囱外排,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B区域的排放限值。

(三)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6)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场区鱼塘。

(四)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监测点昼间(42.1-48.2dB、夜间(未生产,无监测),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昼间为55dB,夜间45dB

(五)固体废物

固废主要来源生物质锅炉炉渣、灰渣,可做农肥外售。豆渣可作为猪饲料外售污水处理污泥全部用于厂区种植绿化用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环境管理检查

项目执行了相关的环保制度;基本按实际需要配套建成了环境保护设施,目前环保设施均运行基本正常,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了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档案齐全;经调查,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均未发生扰民和污染事故的纪录。

四、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该项目的环保手续齐全,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现场检查组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所有环保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事故预警系统,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防止原材料和废物“跑、冒、滴、漏”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按规定进行定期监测,及时了解各污染源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20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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