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1-19  发 布 日 期:  2016-01-19 
年产30000m3细木工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年产30000m3细木工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翁源县凯南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审议,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拟同意翁源县凯南贸易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0m2细木工板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真:0751-2865286

通讯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00m2细木工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翁源县翁城镇翁城工业园

  建设单位:翁源县凯南贸易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翁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项目概况

翁源县凯南贸易有限公司,选址于翁源县翁城镇翁城工业园,总投资3000万元,,新建年产30000m2细木工板。主要构筑物包括板芯车间、办公室、成品车间、原料加工车间、除尘装置间。主要原材料为桉树,杉树,E0E1级环保胶,主要生产设备为:恒安锅炉、热压机、冷压机、全自动梳齿接木生产线、拼板机、砂光机、裁边机、圆木多片锯、方木多片锯、液压自动断料锯、布袋除尘器等。主要工艺流程:原木→旋切→接长→组→冷压→热压→砂光→裁边→贴面→产品。劳动定员150人,不在厂区食宿,每天2班,20小时/d,年运营300天。预期投产日期为20157月。

该项目经翁源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翁源县凯南贸易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0m2细木工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翁环审函【201519号)于2015827批准其环评文件。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已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建立了雨污分离系统。(1)该项目废气包括组工序有少量甲醛,属于无组织排放废气,锯切过程中产生少量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锅炉废气采用双碱法水膜除尘设施进行处理。2)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排放。3)该项目的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对机械设备进行减振消声处理,通过墙壁的阻挡和距离衰减。(4固废主要来源于旋切工艺中产生废树皮、木芯、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炉渣、灰渣用作农家肥,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论

翁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年产30000m2细木工板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翁)环境监测(综)字(2015)第0050号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总生产负荷为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工序有少量甲醛,属于无组织排放废气,锯切过程中产生少量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锅炉废气采用双碱法水膜除尘设施进行处理。锅炉使用生物质为燃料,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的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三)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排放

(四)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生产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对机械设备进行减振消声处理,通过墙壁的阻挡和距离衰减。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固体废物

固废主要来源于旋切工艺中产生废树皮、木芯、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炉渣、灰渣用作农家肥,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六)环境管理检查

项目执行了相关的环保制度;基本按实际需要配套建成了环境保护设施,目前环保设施均运行基本正常,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了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档案齐全;经调查,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均未发生扰民和污染事故的纪录。

四、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该项目的环保手续齐全,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现场检查组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所有环保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事故预警系统,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防止原材料和废物“跑、冒、滴、漏”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按规定进行定期监测,及时了解各污染源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2015119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