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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6-08-03 | 发 布 日 期: | 2016-08-03 |
翁源县福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翁源县福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审议,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拟同意翁源县福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真:0751-2865286 通讯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翁源县福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地点:翁源县龙仙镇南龙大道九曲水大楼 建设单位:翁源县福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誉科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翁源县福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新建汽车维修项目,位于翁源县龙仙镇南龙大道九曲水大楼,总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2100m2,使用面积1200m2,年维修规模为60万台/次。销售汽车配件机油、各种汽车配件等一批。主要设备有:空气压缩机、大梁校正仪、升降机等。 该项目经翁源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翁源县福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翁环审函【2016】21号)于2016年6月20日批准其环评文件。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已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1)项目运营期废水经沉沙池和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2)修车产生的噪声采取隔音降噪及合理安排营业时间等措施;(3)项目运行后会产生废机油及废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论 广东中誉科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翁源县福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WYE(综)[2016070204]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总生产负荷为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二)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 (四)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废机油及废电池,属于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在我局综合审批股领取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不对外排放。生活垃圾及废弃汽车零部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环境管理检查 项目执行了相关的环保制度;基本按实际需要配套建成了环境保护设施,目前环保设施均运行基本正常,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环评登记表及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了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档案齐全;经调查,建设期间和生产阶段均未发生扰民和污染事故的纪录。 四、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该项目的环保手续齐全,基本按环境影响登记表及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验收现场检查组建议该项目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五、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所有环保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事故预警系统,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防止原材料和废物“跑、冒、滴、漏”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按规定进行定期监测,及时了解各污染源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