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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9-05  发 布 日 期:  2016-09-05 
翁源县汉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超细玻璃纤维隔板(AGM)和800吨ABS塑料壳(电池外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翁源县汉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超细玻璃纤维隔板(AGM)和800ABS塑料壳(电池外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翁源县汉盛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审议,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拟同意翁源县汉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超细玻璃纤维隔板(AGM)和800ABS塑料壳(电池外壳)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真:0751-2865286

通讯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600吨超细玻璃纤维隔板(AGM)和800ABS塑料壳(电池外壳)项目

  建设地点:翁源县翁城镇电源工业基地1号路

  建设单位:翁源县汉盛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誉科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翁源县汉盛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翁源县翁城镇电源工业基地1号路(地理坐标为E113.787°,N24.4249°),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7.8%),新建年产600吨超细玻璃纤维隔板(AGM)和800ABS塑料壳(电池外壳)项目。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及其配套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必要配套设施的配建。主要原辅材料为:玻璃纤维棉、ABS树脂和稀硫酸;产品为超细玻璃纤维隔板(AGM)和ABS塑料壳(电池外壳),都为铅酸蓄电池所需配件。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打浆机、成型、电烘箱、裁切机、冷水机、吸料机、精密注塑机、反渗透软水系统、冷却塔、干燥机、搅拌机、破碎机、真空泵、水泵、检验、检测设备、布袋除尘器等。主要工艺流程:超细玻璃纤维隔板:玻璃棉、稀硫酸→打浆机、疏解机→配浆池→储浆池→除渣器→高位箱→流浆箱→长网抄取→烘干炉→机上分切→卷纸机→复卷分切机→机械裁片→检验→包装→入库。ABS塑料壳(电池外壳):塑料粒子、塑料色母粒→拌料→吸料机上料→烘料→熔融→装模具→施压注射→充模冷却→启模取件→切边脚→成品。劳动定员120人,年工作日300天采用三班制,员工均不在厂区食宿。

该项目经翁源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翁源县汉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超细玻璃纤维隔板(AGM)和800ABS塑料壳(电池外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翁环审【201614号)于2016420日批准其环评文件。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已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建立了雨污分离系统。(1生产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2AGM生产线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ABS塑料壳生产线主要在吸料阶段产生粉尘,熔融阶段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破碎阶段产生粉尘,项目产生一定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线,破碎机设置于专门破碎间,并设置集气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吸料阶段产生的粉尘经过滤器过滤后从2m高排风口排放;少量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车间无组织排放粉尘和有机废气;(3)项目各类生产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对机械设备进行减振消声处理,通过墙壁的阻挡和距离衰减等措施;4项目生产过程AGM生产线产生的过滤渣、布袋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反渗透膜由供货单位回收处理。ABS塑料壳生产线产生的生产废品和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过滤器及粉尘由厂家回收处理,布袋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ABS,全部回用于生产。

三、验收监测结论

广东中誉科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600吨超细玻璃纤维隔板(AGM)和800ABS塑料壳(电池外壳)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WYE(综)[2016072701]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总生产负荷为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运营期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限值

(三)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运营期生产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四)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监测点昼间(58-61dB、夜间(51-52dB),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为65dB,夜间55dB

(五)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过程中AGM生产线产生的过滤渣、布袋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反渗透膜由供货单位回收处理。ABS塑料壳生产线产生的生产废品和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过滤器及粉尘由厂家回收处理,布袋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ABS,全部回用于生产。

(六)环境管理检查

项目执行了相关的环保制度;基本按实际需要配套建成了环境保护设施,目前环保设施均运行基本正常,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了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档案齐全;经调查,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均未发生扰民和污染事故的纪录。

四、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该项目的环保手续齐全,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现场检查组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所有环保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事故预警系统,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防止原材料和废物“跑、冒、滴、漏”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按规定进行定期监测,及时了解各污染源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20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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