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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11-21  发 布 日 期:  2016-11-21 
翁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秀珀化工(翁源)有限公司年产聚氨酯防水涂料5千吨、防腐涂料5千吨、建筑涂料1万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翁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秀珀化工(翁源)有限公司年产聚氨酯防水涂料5千吨、防腐涂料5千吨、建筑涂料1万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一、项目总体工程概况:

广州秀珀化工(翁源)有限公司总投资19553.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0万元),选址广东翁源汇创化工、涂料基地内新建聚氨酯防水涂料、防腐涂料、建筑涂料项目,年生产规模为20000t/a,占地面积为45322.24m2(合70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要为主体工程、辅助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甲类制漆车间、甲类合成树脂车间、丙类原料仓、甲类成品仓2个、储罐区(60m3储罐10个、30m3备用储罐2个)、办公楼3个等,辅助、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热、消防、给排水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三级化粪池、480 m3事故应急池(与初期雨水池共用)、废气处理系统(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系统、集气罩等)、噪声处理系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临时暂存场所等。

项目产品主要包括:建筑涂料10000t/a(环氧地坪漆6400t/a,环氧自流平色漆900t/a,透明环氧自流平面漆100 t/a,防静电环氧地坪漆50t/a等)、聚氨酯防水涂料5000t/a(喷涂型聚脲耐磨内衬涂料500t/a,聚脲修补料50t/a,低温固化修补腻子100t/a等)、防腐涂料5000t/a(环氧煤沥青防腐涂料500t/a,环氧重防腐涂料1000t/a,乙烯基重防腐涂料200t/a等)及半成品聚氨酯树脂4200t/a。主要原辅材料及其用量为二甲苯3100.93 t/a、甲苯100.03 t/a、滑石粉1000.5 t/a、轻质柴油300 t/a等。

项目的总体工程经韶关市环保局于20121011日以《关于广州秀珀化工(翁源)有限公司年产聚氨酯防水涂料5千吨、防腐涂料5千吨、建筑涂料1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韶环审[2012]316号)批准了环评文件。

二、项目一期工程概况:此次验收为一期工程,产品方案为年产1.5万吨化工产品(包括建筑涂料1万吨/年、防水涂料5千吨/年),生产工艺为“各类原、辅料投料—→搅拌—→多次研磨—→测细—→调色—→分配—→调配、过滤—→包装—→各类成品”。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甲类成品仓、丙类原料仓、甲类制漆车间;辅助工程包括储罐区(含60m3储罐4个、30m3储罐2个);公共工程包括公用工程房、门卫室、办公楼;环保工程包括三级化粪池、废气处理系统(包括集气系统、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系统、排气筒等)、有效容积460m3的消防水池和660m3的事故应急池(兼做初期雨水池)、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等。

项目现有职工人数为40人,定员人数为60人,年工作为300天,实行每天8小时单班工作制,厂内不设员工宿舍,设有食堂和办公区。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基本按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一期工程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设备、地面清洗废水通过基地污水管网进入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兼做事故应急池)收集沉淀后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外排;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外排;配套轻质柴油锅炉的燃烧尾气经收集后通过20米高烟囱直接外排;另采取了加强罐区通风防治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项目采取了减震、隔音、合理厂区布局等措施来降低运营期的噪声,并按相关要求设置了一般固体废物堆场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所有固体废物均按相关要求进行了妥善处置。另广州秀珀化工(翁源)有限公司还制订了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

四、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广州秀珀化工(翁源)有限公司年产聚氨酯防水涂料5千吨、防腐涂料5千吨、建筑涂料1万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韶)环境监测(综)字(2015)第0189号】的验收监测结论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广州秀珀化工(翁源)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生产正常,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各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正常,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废水

一期工程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园区综合废水收集管网排入基地(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基地(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外排放污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未超过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三)废气

一期工程项目甲类制漆车间建筑涂料工艺1#2#排气筒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系统”、“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VOCs的排放浓度未超过《合成革一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甲类制漆车间防水涂料工艺3#4#排气筒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系统”、“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VOCs的排放浓度未超过《合成革一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有机载体锅炉废气由20的烟囱直排。外排废气污染物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的排放浓度未超过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0)中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未超过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

一期工程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噪声

一期工程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

一期工程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其中危险废物:废滤渣、包装废物、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过滤滤布,一般工业固废为生活垃圾。

本项目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将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韶关市清源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处理(合同详见附件6);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六)环境管理检查

一期工程项目执行了相关的环保制度;基本按实际需要配套建成了环境保护设施,目前环保设施均运行基本正常,考核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建立了《广州秀珀化工(翁源)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广州秀珀化工(翁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制度;配备了环境管理专职及兼职人员;环境保护档案齐全。

(七)公众调查

周围群众对该一期工程项目的支持率较高。该公司比较重视周边群众的意见,积极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公司群关系处理得较好。

(八)卫生防护距离

一期工程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符合韶环审[2012]316号文要求的有关规定。

(九)污染物总量

一期工程项目废水排放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年排放总量均符合韶环审[2012]316号文下达的本验收项目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各环保处理设施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并注意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管理,杜绝事故性排放。

(二)严格按照原环评的建设内容及污染防治措施组织生产,切实加强环境管理、生产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在生产的每一环节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加强原料、固废堆场及储罐区的管理,避免出现突发事故对环境造成影响。

(三)按规范要求进一步强化污染物排放口管理,保证环境监测制度的落实,按照项目环评中的监测计划进行定期监测,及时了解各污染源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要强化贮存和使用过程的管理;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完善事故预警系统,落实应急预案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定期组织环境风险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根据验收期间公众调查的反馈情况,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的日常运营过程中与周边群众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满足周边群众合理的环保诉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161121日至20161128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翁源县环保局综合审批股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联系人:陈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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