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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7-03-31 | 发 布 日 期: | 2017-03-31 |
翁源县官渡镇众力源胶合板厂年产1.2万立方米装饰胶合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翁源县官渡镇众力源胶合板厂的申请,经审议,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拟同意翁源县官渡镇众力源胶合板厂年产1.2万立方米装饰胶合板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真:0751-2865286 通讯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2万立方米装饰胶合板项目 建设地点:翁源县官渡镇行政中心区竣鑫工业园 建设单位:翁源县官渡镇众力源胶合板厂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誉科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翁源县官渡镇众力源胶合板厂,选址于翁源县官渡镇行政中心区竣鑫工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E:113°52′27″,N:24°16′9″),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新建年产1.2万立法米装饰胶合板项目(装饰胶合板规格为1.22m×2.44m×0.7cm)。项目租用翁源县官渡镇行政中心区竣鑫工业园内2500m2。主要原材料为:本地木片2.4万吨,外购脲醛胶300t/a、生物质成型颗粒880t/a。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锅炉、斜磨机、涂胶机、拼板机、预压扳机、热压机、锯边机等。主要工艺流程:斜磨→涂胶、排版黏贴→冷压→热压→锯边→产品。劳动定员30人,其中管理人员3个,工人27人,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晚上不生产、每月生产22天,年生产10个月,年工作日220天。 该项目经翁源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翁源县官渡镇众力源胶合板厂年产1.2万立方米装饰胶合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翁环审【2016】32号)于2016年11月1日批准其环评文件。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已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建立了雨污分离系统。(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锅炉除尘废水循环使用。生活废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2)项目运营期单板斜磨机、锯边机自带布袋除尘;涂胶、热压车间建设有集气罩,控制甲醛废气无组织排放;锅炉废气采用水膜除尘进行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3)项目各类生产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对机械设备进行减振消声处理,通过墙壁的阻挡和距离衰减等措施;(4)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小木片、截边和锯屑等回收自用,锅炉除尘系统产生的灰渣、条切、斜磨车间经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回收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四、验收监测结论 广东中誉科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1.2万立方米装饰胶合板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WYE(综)[2017011301]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总生产负荷为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运营期生产过程甲醛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锅炉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三)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运营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锅炉除尘废水循环使用。生活废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四)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监测点昼间(61-63dB)、夜间(50-53dB),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小木片、截边和锯屑等回收自用,锅炉除尘系统产生的灰渣、条切、斜磨车间经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回收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六)环境管理检查 项目执行了相关的环保制度;基本按实际需要配套建成了环境保护设施,目前环保设施均运行基本正常,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了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档案齐全;经调查,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均未发生扰民和污染事故的纪录。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该项目的环保手续齐全,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现场检查组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所有环保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事故预警系统,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按规定进行定期监测,及时了解各污染源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翁源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