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龙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石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翁源县龙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石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县龙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石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8万吨石灰项目 | 建设单位 | 翁源县龙源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翁源县官渡镇庙墩新陂村原官渡水泥厂内 | 环评机构 |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翁源县龙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石灰项目已取得县发改局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229-30-03-819256),位于翁源县官渡镇庙墩新陂村原官渡水泥厂内(中心地理坐标为 E113°56′39.72″ N24°14′27.88″),成立于2018年07月11日,经营范围包括石灰生产与销售等。并于2018年10月通过我局审批(翁环审[2018]44 号)。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为适应市场变化,将增加粉磨工序,主要生产设备及平面布置进行了相应调整,最终产品方案为9万吨块状石灰和9万吨粉状石灰。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和产品方案变更后,项目总投资、占地面积均不变,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0000m²,主要建设内容为2条日产300吨石灰的环保自动化机立窑,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9万吨块状石灰,9万吨粉状石灰。项目劳动定员2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脱硫塔产生的废水,经沉淀中和处理后可以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厂区洒水抑尘用水蒸发,不外排。 2、本项目运营期两座石灰窑的煅烧废气通过收集后经同一套“布袋除尘+碱液脱硫”系统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石灰窑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不高于30、200、300mg/m3改造”;出灰、破碎、粉磨、风选、包装过程中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3、项目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排放标准要求,为昼间低于 65dB(A),夜间低于 55dB(A)。 4、项目营运期项目产生的碱液脱硫产生的沉积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地面自然沉降的粉尘均作为建材外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约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得到妥善处理,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 |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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