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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20-10-13  发 布 日 期:  2020-10-13 
翁源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2020年项目(江尾镇仙鹤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翁源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2020年项目(江尾镇仙鹤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2020年项目(江尾镇仙鹤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翁源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2020年项目(江尾镇仙鹤片)

建设单位

翁源县江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翁源县江尾镇仙鹤片

环评机构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翁源县江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选址翁源县江尾镇建设翁源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2020年项目(江尾镇仙鹤片)(已取得县发改局批复文号:翁发改字【2020】18号),总投资3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8万元),新建翁源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2020年项目(江尾镇仙鹤片),供水范围主要涉及坝仔镇、江尾镇及兰花小镇,其中坝仔镇包括蓝河村,珍田村、珍珠村、良星村,江尾镇包括蓝坑村,鹤仔村、松岗村,松塘村,合计供水人口为27057人。本工程设计总供水规模为4105.63m3/d,新建坳背水厂(中心地理坐标为E114.064579°,N24.529512°)及上郑水厂(中心地理坐标为E114.052916°,N24.501257°)设计供水规模均为2100m3/d。供水建筑物主要包括:新建取水陂头5座、新建水厂2座(坳背水厂、上郑水厂)、2000m3清水池2座,管理房2座、净水设备2套、无负压供水设备2套及敷设供水管网84.49km。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工程类型为Ⅲ型工程,其主要建筑物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P=5%);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P=2%)。各个水厂每日有3人值班,24小时全天运行,实行三班运转制,每人每班工作8小时,夜间设值班人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风力扬尘、车辆卸载扬尘、车辆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尾气等,采取对进出车辆轮胎冲洗,及时对场区道路清扫,减少道路表面粉尘量,路面定时洒水等控制措施。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mg/m³。

2、本项目沉淀池排泥水经过滤后部分排入污泥池随着污泥的干化而自然蒸发,剩下滤液回用至沉淀池,不外排。过滤器反冲洗水与经过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灌溉用水标准后,全部用于厂区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3、本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营运期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与混凝剂包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废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经污泥池自然干化后外运填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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