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山铁龙片区雨污分流修复及完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大宝山铁龙片区雨污分流修复及完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大宝山铁龙片区雨污分流修复及完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大宝山铁龙片区雨污分流修复及完善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翁源县铁龙镇李屋排土场西侧 | 环评机构 | 广东韶科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为进一步缓解下游李屋污水处理厂压力,减轻突发情况对下游横石水水质的影响,保障下游的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改善,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380万元人民币,建设大宝山铁龙片区雨污分流修复及完善项目(已取得县发改局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229-46-03-055310)建设内容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为应急修复前期受暴雨洪灾影响的原李屋排土场清污分流三期工程沿线截洪沟和截洪坝;二为结合排土场的排土规划,新建李屋排土场清污分流四期工程,新建截洪沟总长3968.8m和2个截洪坝。本工程施工总进度划分为工程准备期(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为期2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2021年1月至 2021年8月,为期 8个月)及工程完建期(2021年9月至 2021年11月)共三个阶段。劳动定员为80人,分散在各工序,共计工作12个月。项目施工建设期设置临时1个施工工区;就地取排土,不设置专门的取排土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主要表现在挖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汽车运输过程中扬尘,以及挖机与汽车的尾气排放等,均属于无组织排放源,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其排放限值为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不超过1.0mg/m3。 2、项目施工废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各易扬尘点洒水,不外排;施工期设置1个临时施工工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在工地临时工棚设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施肥及灌溉。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3、运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4、项目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等。生活垃圾交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施工垃圾经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消纳场处置。 |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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