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2020年项目(江尾镇江尾片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翁源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2020年项目(江尾镇江尾片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2020年项目(江尾镇江尾片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翁源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2020年项目(江尾镇江尾片区一期工程) | 建设单位 | 翁源县江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翁源县江尾镇 | 环评机构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翁源县江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选址翁源县江尾镇建设翁源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2020年项目(江尾镇江尾片区一期工程)(已取得县发改局批复文号:翁发改字【2020】18号),新建自来水厂选址翁源县江尾镇水口庙(中心地理坐标为E114.07869°,N24.44098°),取水口供水水源来于九仙水上游支流(大甲水库)(共有三处水源,1#水源点位于汤屋上游陂头上游50米,2#水源位于汤屋对面芭蕉树旁,3#水源点位于九仙庙旁)。工程建设分为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一期供水工程实现连溪村、江尾村、南塘村、葸岭村、径群村、九仙村、联光村、径丰村、仙北村9个行政村及镇区共15930人的用水,供水规模为2816m3/d(含企业用水500m3/d)。一期工程供水建筑物主要包括:泉室2座、进水前池1座,泵站1座,水厂1座、2000m3清水池1座、净水消毒设备各1套,敷设供水管网总长为53.672km,其中:引水管长770m ,输水管长319m,配水管长39.284km,巷道管长14.388km。主要原辅材料:原水、十二水硫酸铝钾、聚丙烯酰胺、氢氧化钠、氯化钠等。水厂每日有3人值班,24小时全天运行,实行三班运转制,每人每班工作8h,夜间设值班人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风力扬尘、车辆卸载扬尘、车辆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尾气等,采取对进出车辆轮胎冲洗,及时对场区道路清扫,减少道路表面粉尘量,路面定时洒水等控制措施。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mg/m³。 2、本项目沉淀池污水经过滤后排入污泥池自然干化后外运填埋,剩下滤液回用至絮凝沉淀池,不外排。过滤器反冲洗水与经过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灌溉用水标准后,全部用于厂区周边绿化灌溉,不外排。 3、本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营运期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与混凝剂包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废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经污泥池自然干化后外运填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 |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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