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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20-04-20  发 布 日 期:  2020-04-20 
广东省翁源县泉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东省翁源县泉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省翁源县泉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省翁源县泉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翁源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地点

翁源县翁城镇泉坑村

环评机构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泉坑水库位于滃江水系一级支流横石水的二级支流泉坑水上游处,地处翁源县翁城镇泉坑村(中心地理坐标为 E113.8512°,N24.3994°)。水库枢纽由主副坝、溢洪道、输水涵管、上庙河引洪渠、引洪渠陂头及坝后电站组成,是一宗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泉坑水库于1959年11月动工兴建,1965年12月建成投产,已发挥效益四十多年,2010年11月韶关市水务局组织水利专家对泉坑水库大坝进行安全鉴定,评定水库为三类坝,急待加固。翁源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拟投资5379.64万元对泉坑水库除险加固,本次除险加固工程主要是库区枢纽工程(不涉及灌区和电站工程),按设计资料,水库最大库容1660万m3,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水库,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3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级别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5级。水库大坝洪水标准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溢洪道消能防冲按3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施工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时段洪水)。泉坑水库本工程安全加固枢纽总布置涉及到主坝、第一副坝、第二副坝、溢洪道、输水涵管、引洪渠、管养区、进库公路以及防汛公路等,本次加固设计所有建筑物均在原址重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期处理后施工废水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水作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机械车辆设备冲洗、农田灌溉。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水作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运营期处理后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水库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2、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风力扬尘、车辆卸载扬尘、车辆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尾气等,采取对进出车辆轮胎冲洗,及时对场区道路清扫,减少道路表面粉尘量,路面定时洒水等控制措施。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mg/m³。

3、运营期运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 (A))。

4、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

2020年4月20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