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官渡镇富丰河沙加工场年加工10万立方米河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翁源县官渡镇富丰河沙加工场年加工10万立方米河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县官渡镇富丰河沙加工场年加工10万立方米河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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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10万立方米河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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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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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官渡镇富丰河沙加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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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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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官渡镇河边村下洞原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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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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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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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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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官渡镇富丰河沙加工场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租用翁源县官渡镇河边村下洞原砖厂(中心地理坐标E113.883809°,N24.252304°),新建年加工10万立方米河沙。项目占地面积6667m2(10亩),主要原料为外购河沙。场区内建有构建物包括控制室2座、办公用房1座、工具房1座、员工休息室等,拟建2组混凝土结构沉淀池,总建筑面积为810m2。主要设备:料仓、鄂式破碎机、冲击破碎机、振动筛、圆锥制砂机、螺旋式洗砂机、轮式洗砂机、尾砂回收机、皮带输送机铲车、水泵等。该项目员工拟定为15人,均不在场区内住宿,全年工作300天,每日1班8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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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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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水质执行《农田灌溉标准》(GB5084-2005)旱作灌溉用水标准。
(2)项目营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泥沙,可外售用于复绿、回铺田地、道路填筑用土、砖厂作生产原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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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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