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鼎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4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翁源鼎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4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鼎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4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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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400吨塑料制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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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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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鼎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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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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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官渡镇官渡开发区金桂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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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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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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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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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鼎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选址翁源县官渡镇官渡开发区金桂路(中心地理坐标为 N24.270030°,E113.87277°),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租用1000m2已建成闲置厂房,建设年产400吨塑料制品项目(已取得县发改局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229-29-03-816123)。主要原辅材料:HDPE胶粒、助剂等;主要设备:搅拌机、破碎机、冲压成型机、挤出机等。主要生产工艺:HDPE胶粒、助剂→挤出机→冲压成型→产品。本项目劳动定员 12 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 300 天,每日1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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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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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官渡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在官渡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前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官渡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VOCS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的第Ⅱ时段标准。
(3)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边角料和残次品回用于生产中;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给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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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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