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半溪嘉华温泉度假村中心旅游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翁源县半溪嘉华温泉度假村中心旅游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县半溪嘉华温泉度假村中心旅游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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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半溪嘉华温泉度假村中心旅游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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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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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坝仔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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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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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坝仔镇半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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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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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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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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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半溪嘉华温泉度假村中心旅游公路改建工程总投资5242.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起点为翁源县坝仔镇半溪村(地理坐标N24°34′26.23″,E114°13′0.69″),经过下庄、华屋,终点位于下角附近(地理坐标N24°34′54.84″,E114°14′40.2″)本项目改建工程路线全长3.177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为60km/h,路基总宽为8.5米,横断面布置为:05m土路肩+0.25m硬路肩+2×3.5m行车道+0.25m硬路肩+0.5土路肩,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图设计计划于2019年3月完成,于2019年6月正式开工,2020年9月底完工,总工期为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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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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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施工废水经二级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污染物扬尘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属于无组织排放源,其排放限值为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道路交通噪声应满足以下要求;路肩两侧35米内的区域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路肩两侧35米外的区域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4)营运期汽车尾气排放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 18352.3-2005)和《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2008)
(4)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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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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