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仁新高速公路项目部仁新高速李洞弃渣场环境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中铁十二局仁新高速公路项目部仁新高速李洞弃渣场环境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中铁十二局仁新高速公路项目部仁新高速李洞弃渣场环境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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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新高速李洞弃渣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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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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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二局仁新高速公路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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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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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龙仙镇李洞村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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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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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智铭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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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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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二局仁新高速公路项目部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选址翁源县龙仙镇李洞村七组(中心地理坐标为 N24°21′11.29″,E114°14′49.81″),新建仁新高速李洞弃渣场环境修复项目(已取得县发改局同意)。项目占地面积108.895亩(72596.67m2),本项目主要处理弃渣场渣土,对渣土进行加工后综合利用,再对场地进行复垦,复垦主要使用沉淀池的沉淀渣泥巴进行底层回填,再购入具有肥力的土壤进行表层1m处复垦。主要原辅材料:熟土、水、电;主要产品为细砂、石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渣土处理、土地复垦)、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给料机、1060鄂式破碎机、175圆锥式破碎机、240圆锥式破碎机、振动分离筛选机、砂泥分离机、电磁除铁机、皮带输送带、泥浆压榨机、抽水泵、立式储罐等。项目劳动定员15人,每天1班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昼间工作),年生产3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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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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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运营期渣场洒水、喷淋用水全部蒸发或者存在于原料渣土中,不外排;初期雨水及洗沙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砂或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同于周边山地灌溉,不外排。
2、项目营运期堆场扬尘、物料装卸粉尘、汽车运输扬尘、破碎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渣场物料表面喷洒适量的水及防尘网覆盖、路面定时洒水、喷淋装置等措施,降低其产生量。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4、项目营运期沉淀池泥土用于复垦回填,不可回用废物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废铁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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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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