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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9-08-26  发 布 日 期:  2019-08-26 
翁源县耕壹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建江尾农耕文化园景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翁源县耕壹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建江尾农耕文化园景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县耕壹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建江尾农耕文化园景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尾农耕文化园景区项目
建设单位
翁源县耕壹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翁源县江尾镇镇区、江尾村、连溪村、南塘村
环评机构
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翁源县耕壹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16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选址于韶关市翁源县江尾镇江尾村、连溪村和南塘村(中心地理坐标:N24.43199°、E114.12383°)建设江尾农耕文化园景区项目已取得县发改局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229-61-03-836749)。项目以生态保护为基础,合理利用环境优势,通过空间与产业结构优化,以“传承农耕,弘扬农耕文化”为主题,加强规划区块的多元化发展,完善配套,打造集文化创意、总部经济、农业生产、教育培训、休闲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一河两岸,一村两园”的特色文旅景区。一河两岸,北至梅山公园,南至民俗文化馆,西至连溪村后山,东至南塘新村。河北岸为一般农田为主,建设农耕文化园;河南岸大部分用地为基本农田,其余为村庄建设用地和水域,建设客家农园和客家古村。项目开发完成后,预计近十年年均游客接待量约45万人次/年。项目劳动定员30人,营业天数为全年365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本项目仁川河以北的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江尾镇益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两者中较严者的要求后,经农田最终排入滃江;仁川河以南的生活污水进入连溪村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经农田排入滃江九仙水,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
2、项目施工期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即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1.0mg/m3)。运营期餐饮企业油烟废气执行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3、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4、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全部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201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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