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5-01-08  发 布 日 期:  2015-01-08 
关于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项目)分配的请示
关于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项目)
分配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根据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项目)的通知》(韶财工[2013]122号)文件精神,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项目)100万元下达给我局,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将资金统筹落实到具体项目,我局特制订了《关于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项目)的分配方案》。
妥否,请批示。
 
 
 
 
一四年三月十日
 
 
 
 
 
 
 
关于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项目)的
分配方案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06〕144号) 和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救援)的通知》(韶财工[2013]122号)文件精神,为尽快将资金统筹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制订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加大政府对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面投入的精神,深入实践“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履行安全职责,切实有效的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工作目标
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项目)重点用于灾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病险尾矿库治理与加固。通过此次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尽快开展灾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病险尾矿库治理与加固等,避免因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更大的人员财产损失,做好灾后救复产工作,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分配
此次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项目)共100万元,统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分配方式,如下表所示:
 
资金数额(万元)
资金使用单位
资金使用项目与内容
30
9个乡镇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和体系,病险尾矿库治理和加固
20
各镇安监站
购置各镇安监站办公设备,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能力建设
10
市场与安全监管局
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宣传培训,增强广大群众安全知识,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20
市场与安全监管局
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和应急执法装备更新
20
市场与安全监管局
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经费,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报告工作体系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