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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9-03-06  发 布 日 期:  2019-03-06 
2019年乳源瑶族自治县春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县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排查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春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2019年全年,要按照本《方案》中要求检查工作内容加强对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经营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校外托管机构等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在学校春季开学前后的1个月时间(2月18日-3月15日),对本辖区所有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确保对中小(含托幼机构)学校及技工院校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全覆盖检查。
(三)县局将适时联合教育局、检察院和人社局对部分地区学校食堂、校外托管机构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县局相关股室联合各所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以及举办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宣讲会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人员设置情况,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供餐单位食品经营资质审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档案规范建设和落实的情况、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基本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持证经营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职责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情况,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情况,米、面、油、肉、食盐等大宗原材料采购和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专间管理、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的规范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落实情况,学校“明厨亮灶”维护使用情况等。
(三)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持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规范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是否销售“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食品,是否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散装食品存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四)校外托管机构供餐情况。全面开展对供餐的校外托管机构摸底调查和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供餐的校外托管机构数量和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状况,并建立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台账。
(五)学校食堂厨房剩余物处置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剩余物,落实餐厨剩余物收集责任,将餐厨剩余物交由环卫部门或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剩余物收运、处置单位处理。是否建立餐厨剩余物收运处置台账,并由食堂负责人或收运方签字确认。
(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规范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档案规范建设和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把春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列为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务求实效,严格执法。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督促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学校食堂经营者或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对于无证经营、拒不整改者,要严格依法取缔。
(三)及时总结,按时报送。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制定改进措施。按时报送春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报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