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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成 日 期: 2015-02-12  发 布 日 期:  2015-02-12 
乳源瑶族自治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乳源瑶族自治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27日在乳源瑶族自治县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禤继文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以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履行“依法、为民、科学”理财职责,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2014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过5亿元大关,支出达到13.9亿元,收支执行达到了预期目标。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2014年,我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0,060万元,同比上年增收6,868万元,增长15.9%。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4,295万元,比上年增加4,286万元,增长10.7%;上划省“四税”收入完成12,477万元,比上年增加2,380万元,增长23.6%。主要收入项目如下:
    1、税收收入。全年完成税收收入34,156万元,同比增收3,834万元,增长12.6%。其中:
   (1)增值税收入10,574万元,同比增收268万元,增长2.6%;
   (2)营业税收入5,835万元,同比增收426万元,增长7.9%;
   (3)企业所得税收入3,750万元,同比增收1,312万元,增长53.8%;
   (4)个人所得税收入971万元,同比增收70万元,增长7.8%;
   (5)资源税收入454万元,同比减收42万元,减少8.5%;
   (6)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2,513万元,同比减收249万元,减少9.0%;
   (7)房产税收入2,095万元,同比增收467万元,增长28.7%;
   (8)印花税收入685万元,同比减收465万元,减少40.4%;
   (9)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2,435万元,同比增收371万元,增长18.0%;
   (10)土地增值税收入1,391万元,同比增收411万元,增长41.9%;
   (11)车船使用和牌照税收入246万元,同比增收30万元,增长13.9%;
   (12)烟叶税收入607万元,同比减收34万元,减少5.3%;
   (13)耕地占用税收入974万元,同比增收829万元,增长571.7%;
   (14)契税收入1,626万元,同比增收440万元,增长37.1%。
    2、非税收入。全年完成非税收入15,904万元,同比增收3,034万元,增长23.6%。其中:
   (1)专项收入2,597万元,同比减收175万元,减少6.3%;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532万元,同比增收1,693万元,增长35.0%;
   (3)罚没收入3,604万元,同比增收2,473万元,增长218.7%;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14万元,同比增收161万元,增长45.6%;
   (5)其他收入2,657万元,同比减收1,118万元,减少29.6%。 
  (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40,483万元,同比增支17,251万元,增长1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20万元,同比增支4,287万元,增长20.5%;
    2、国防支出195万元,同比增支27万元,增长16.1%;
    3、公共安全支出6,786万元,同比减支56万元,下降0.8%;
    4、教育支出33,180万元,同比增支3,112万元,增长10.3%;
    5、科学技术支出2,688万元,同比增支754万元,增长39.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79万元,同比增支939万元,增长40.1%;
    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324万元,同比增支18万元,增长0.1%;
    8、医疗卫生支出16,742万元,同比增支1,605万元,增长10.6%;
    9、节能环保支出6,472万元,同比增支2,450万元,增长60.9%;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27万元,同比减支55万元,下降3.5%;
    11、农林水事务支出24,478万元,同比增支4,997万元,增长25.7%;
    12、交通运输支出3,136万元,同比减支758万元,下降19.5%;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52万元,同比增支716万元,增长97.3%;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95万元,同比减支368万元,下降65.4%;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0万元,同比减支15万元,下降100.0%;
    16、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501万元,同比增支13万元,增长2.7%;
    17、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2万元,与上年持平;
    1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90万元,同比减支35万元,下降15.6%;
    19、住房保障支出887万元,同比减支175万元,下降16.5%;
    20、其他支出189万元,同比减支205万元,下降52.0%。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0,483万元,其中:省市专款支出54,900万元。省市专款的增支主要用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社保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和保障基本运作。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0,060万元,返还性收入3,52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5,91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359 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7,748 万元,财政总收入193,605 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40,483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91万元,财政总支出143,174 万元。财政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50,431 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0,193 万元,财政净结余238 万元。
    二、2014年工作措施及成效
    2014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财政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目标,努力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财政预算编制实现新优化。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原则,科学编制2014年预算。尽力将全县各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考虑充分,对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支出进行认真研究、分析、甄别,取消了一批不合理的支出项目,不断优化支出管理,将部门预算做实。同时,要求各预算单位将支出细化到项级,力求预算做最大的细化,准确反映财政收支状况,进一步优化了各预算单位支出安排,也为财政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财政管理体制步入新起点。2014年7月1日起,省人民政府将我县纳入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第四批试点范围。这是财政工作发展的新机遇,更是一个崭新起点。改革实施后,我县在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实现与省财政厅直接对接,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目前,根据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有关要求,我县与市财政局已完成《省直管县基数核定基础资料表》的核对工作,财政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等具体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财政预算公开取得新发展。一是首次公开支出明细。在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首次将《2014年项目支出明细表》印发给县人大代表审议,并征求意见建议。在政府信息网定期公开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收支预算总表和明细表及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二是公开部门预算。要求各预算单位定期在政府信息网公开部门预算,并加大对各预算单位预算公开的督查力度,不断推进财政管理的公开透明度。三是公开“三公”经费。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2,057.9万元,比上年实际减少51.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652.7万元,同比下降33.7%;因公出国(境)费用9.1万元,同比下降64.88%;公务用车购置费182.8万元,同比下降85.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3.9万元,同比下降27.1%;会议费129.4万元,同比下降83.7%。
   (四)财政改革创新获得新成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着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创新实施财政预算追加审核制度。制定实施了《财政预算追加联席会议审核议事规则》,实行“财政预算追加审核联席会议”制度,从严规范财政预算追加行为,对于数额较大的预算追加,要求申请资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到会说明资金的使用目的、范围等,对所追加的资金必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不到用款单位。2014年,共召开联席会议9次,审核事项270项,预算内追加的行政运行经费1041万元,同比上年减少了840万元,减少45%。同时,制定了《乳源瑶族自治县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乳源瑶族自治县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办法。二是加快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大力推进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对全县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中央、省、市专款直接支付比例达到100%,本县安排的项目经费直接支付比例达到95%以上,全年通过公务卡结算支付270万元,同比增长105%。
   (五)民生保障机制呈现新常态。根据《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的要求,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加大民生投入,使民生支出增长常态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2014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节能环保、住房保障和农林水等民生支出比例达到70.01%。一是全年教育支出33,180万元,同比增长10.3%。二是全年医疗卫生支出16,742万元,同比增长10.6%。三是全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79万元,同比增长40.1%。四是全年环境保护支出6,472万元,同比增长60.9%。五是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24,478万元,同比增长25.7%。六是全年结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9,221万元,结余基金总额位列全市第一;底线民生累计支出4,028万元,同比增长32.59%。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集中供养的孤儿补助标准等均得到大幅提高。七是全年投入保障性安居住房工程建设资金1034.78万元。
    今年以来,我县财政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及相关政策的影响,财政工作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压力加大。受企业生产经营压力仍然较大,结构性锐减和收费减免政策落实等因素影响,减收效应进一步释放。同时,我县财税结构有待优化,非税收入比例仍然较大。二是新增支出压力需求大。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结构调整进程中,财政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压力巨大。同时,落实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推进城镇化、扶贫“双到”等民生政策的支出任务也非常繁重。
   三、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和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强力推进“六大工程”,全面推进深化改革,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为奋力加快生态发展,提速建设美丽乳源提供财力支撑,力争全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以上。
    财政部门根据对经济和财政形势的预测,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认真按照“保民生、保运作、促发展”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1. 预算收入安排。2015年,我县预算总收入156,842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5,0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432万元,调入基金3,802万元,上年滚存结余50,431万元)。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55,066万元,同比增收5006万元,增长10%。其中:
    税收收入38,597万元, 比上年4,441万元,增长13%。
    其中:
  (1)增值税11,949万元,增长13%;
   (2)营业税 6,593万元,增长12.99%;
   (3)企业所得税4,238万元,增长13.01%;
   (4)个人所得税1,097万元,增长12.98%;
   (5)资源税513万元,增长13%;
   (6)城市维护建设税2,840万元,增长13.01%;
   (7)房产税2,367万元,增长12.98%;
   (8)印花税774万元,增长12.99%;
   (9)城镇土地使用税2,752万元,增长13.02%;
   (10)土地增值税1,572万元,增长13.01%;
   (11)车船使用和牌照税278万元,增长13.01%;
   (12)烟叶税686万元,增长13.01%;
   (13)耕地占用税1,101万元,增长13.04%;
   (14)契税1,837万元,增长12.98%。
    非税收入16,469万元,同比增收565万元,增长3.55%。
    其中:
   (1)专项收入2,904万元,增长11.82%;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600万元,增长1.04%;
   (3)罚没收入3,700万元,增长2.66%;
   (4)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65万元,增长9.92%;
   (5)其他收入2,700万元,增长1.62%。
    2. 预算支出安排。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156,84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54,841万元,上解支出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支47,697万元,增长43.85%。“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641万元,同比减少159万元,下降8.83%。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41万元,增长23.22%;
   (2)国防支出13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共安全支出8,061万元,增长10.59%;
   (4)教育支出31,931万元,增长31.22%;
   (5)科学技术支出3,486万元,增长23.62%;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82万元,增长15.46%;
   (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865万元,增长69.72%;
   (8)医疗卫生支出12,549万元,增长5.73%;
   (9)节能环保支出6,494万元,增长74.24%;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33万元,增长32.41%;
   (11)农林水事务支出29,821万元,增长125.37%;
   (12)交通运输支出1,015万元,减少27.96%;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14万元,增长5.32%;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587万元,增长36.19%;
   (15)金融支出20万元,与上年持平;
   (16)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1,614万元,增长46.99%;
   (17)住房保障支出258万元,减少34.02%;
   (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46元,减少84.03%;
  (19)预备费4,500万元,增长800%;
   (20)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16万元,增长169.77%;
   (21)其他支出168万元,减少65.78%。
   (二)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5,968万元(转移性收入9,568万元,本年度收入6,400万元)。预算收入项目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1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9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1,300万元。
   2015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15,968万元。其中,转移性支出2,002万元,本年度支出13,966万元。预算支出项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421万元;农林水支出2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7万元;其他支出89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800万元,支出为1,8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为32,331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474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1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7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83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61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4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1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1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331万元。2014年滚存结余39,941万元。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为28,383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871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6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83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61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54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1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331万元。当年预计结余3,94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历年滚存结余43,88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1,8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8,079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4,009万元。
    四、2015年工作措施
    为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财政部门将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为契机,运用法治思维,扎实推进依法理财,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抓好增收节支,认真研究财政政策,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努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确保财政健康平稳运行和提质增效。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突出重点,抓好新预算法的贯彻落实。一是抓好学习宣传。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全面理解新预算法,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同时,配合指导县直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新预算法的培训工作,增强各单位的预算法治精神。二是梳理和应对面临的问题。从县情实际出发,对当前预算工作中与新预算法相比存在的具体问题、新旧制度和做法的异同,认真研究比较,深入查找问题与原因,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三是按新预算法编制预算。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定进行预算编制,特别是对新预算法中一些新要求、新规定,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实施,避免工作被动。
   (二)结合实际,做好财政省管县各项工作。实行财政省直管县后,县级财政留成比例有所增加,县级财政收支快速增长,财政资金运转效率也将提高,财政部门将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财政部门将通过向已实行“省直管县”的有关兄弟县学习、取经,使我县财政省直管县工作业务尽快适应改革要求。二是与省财政部门加强业务联系,使财政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等具体工作快速对接。三是通过业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各业务股(室)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达到省直部门的要求,推进县级财政管理水平提升。
   (三)发挥优势,大力培育税收新增长点。积极研究、宣传、用好有关少数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在招商引资中凸显政策的影响力,利用政策的独特优势,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大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到我县“安家落户”,积极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同时,充分发挥“助保贷”、技术改造等资金的作用,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升企业竞争力,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工业园区效益,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
   (四)立足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的要求,立足现有财力基础,筹集更多的财政资金,全力保障民生事业发展。全力保障“底线民生”资金,力争把进城落实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继续落实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支持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资金投入,推动完成城区教育均衡发展布局。加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大力支持改善公共卫生服务条件,不断缩小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积极筹集资金,保障2015年改扩八一希望学校和金禧小学,开展“银龄安康行动”等6件实事的顺利实施。
   (五)从源防治,严格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一是推进和完善财政预算追加制度。按照《财政预算追加联席会议审核议事规则》,在继续严格规范财政预算追加行为的基础上,扩大财政预算追加使用资金的范围,试行项目资金列入联席会议审核范围。二是加强资金的监管力度。对财政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使用公示制度,从事前、事中、事后把控资金运行,并定期跟踪有关工程的进展,从严落实督查反馈,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力争做到专项资金检查全覆盖。三是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学习,提升“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能力,遵守财经纪律,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六)夯实基础,加快“规范化财政所”建设。严格按照《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落实2015年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任务,重点对照省财政部门有关要求,逐一完善各项软硬件设施,抓好首批“规范化财政所”建设示范点工作。同时,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推进规范化财政所建设“以点带面”工作,努力提升镇财政所为民服务的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按照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县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作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务实进取,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年度财政预算任务,为推进依法治县、奋力提速美丽乳源建设步伐、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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