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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20-08-11 | 发 布 日 期: | 2020-08-11 |
仁化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来《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仁化县2019年治理项目大富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仁化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拟投资463.58万元人民币,建设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仁化县2019年治理项目大富水治理工程,该工程位于韶关市仁化县董塘镇。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度为7.8km,治理内容包含:河道清淤疏浚0.8km,新建护岸1.752km,埋设涵管4处,新建步级14处,重建陂头1处。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评价结论。 三、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根据项目的产污特点针对性做好如下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业利用,不外排。 2、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定时对运输车辆经过路面进行洒水,减少扬尘对沿线村庄的影响,废气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合理规划安排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及移动隔声罩等有效措施,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排放限值要求。 4、按照仁化县关于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处置建筑废料;工程弃渣、清淤的泥沙及时清运至指定弃渣场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5、须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对主体工程区、施工工区、弃渣场区及施工临时道路区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施工结束后,做好对弃渣场以及施工营地的清理、复绿、复耕工作,临时占地清理后进行全面整地并恢复原地类。 四、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六、项目竣工后,企业应及时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八、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仁化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仁化分局 2020年4月27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工商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