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5-03-26 | 发 布 日 期: | 2015-03-26 |
仁化县董塘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仁化县董塘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仁化县董塘镇人民政府拟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选址董塘镇老车队建设仁化县董塘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500㎡,建筑面积188㎡,一层砖混结构,日转运垃圾15吨,主要设备包括垃圾压缩设备、垃圾运输车和人力收集车等,其中垃圾运输车董塘镇与石塘镇共用一辆。本生活垃圾转运站拟聘用2人,其中司机1人,管理及操作人员1人。 二、原则上同意报告表采用的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标准和评价结论。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选址符合《生活垃圾中转站技术规范》(CJJ47-2006)中的要求,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施工期要求建设方采用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噪,将施工噪声和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2、运营期要求对垃圾转运站工作场所地面进行硬化,垃圾全部收入转运站及时清理运走,装车后剩余垃圾全部收回转运站,防止雨水淋溶影响雨水水质进而使附近河流水质下降。定期收集垃圾压缩和转运过程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并妥善存放,送有处理能力的相关部门处理,防止垃圾渗滤液污染周边环境和地下水。 3、营运期产生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无组织排放的二级标准。 4、项目压缩的垃圾须经垃圾车运至仁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5、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落实污染防范治理措施,项目竣工后应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仁化县环境监察分局负责。 仁化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