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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5-07-28 | 发 布 日 期: | 2015-07-28 |
广东升隆电源有限公司: 你司交来《广东升隆电源有限公司年产150万kVAh蓄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关于广东升隆电源有限公司年产150万KVAh蓄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韶环科(技)函[2015]21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初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广东升隆电源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15000万元,选址韶关市仁化县周田镇新庄村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内(见图1)建设密封型免维护蓄电池项目,年产规模为150万kVAh/a。项目选址位置东面和南面为滨江路,隔滨江路为河堤、浈江,北面为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仁化分公司,西面为博世铝业公司 1、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铅零件车间)、仓储工程(仓库、配电房、制水及配酸站、氧气瓶储存间、乙炔瓶储存间、固废堆场)、配套工程(洗换房、办公楼、倒班休息室、空压机房、机修车间、叉车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噪声治理)等。(见下表) 表: 工程内容情况一览表
2、产品方案: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150万kVAh/a,其中UPS用铅酸蓄电池和启动型蓄电池年产规模均为75万kVAh/a。 3、项目用水:依托基地自来水管网供给,日用水量约286t/d,其中生产用水量242t/d、生活用水量35t/d。 4、劳动定员300人,年工作日300天,实行每天3班工作制。厂区内设置食堂、倒班休息室,员工不在厂内住宿,员工生活依托周田镇解决。 二、项目选址、建设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关于加强河流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201号)、《铅酸蓄电池行业环境监察指南(试行)》、《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GB13746-2008)、《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56号)、《关于广东省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韶环审[2010]339号)。项目符合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环保规划纲要要求,符合《广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规划》、《韶关市涉重金属行业发展规划(2011-2020)》、《韶关市铅锌行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广东省仁化县涉铅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铅蓄电池行业污染整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通知》(粤环[2011]115号)、《韶关市仁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项目于2013年5月10日完成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工作。 三、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要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及整改措施,重点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施工期 1、对施工场地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通过文明施工,有序开挖、建设,设置临时洗车场对施工车辆清洗、维护;设置临时粉状建材堆放场所,严禁其露天堆放等措施,减少扬尘、尾气排放污染环境。 2、利用现有化粪池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车辆、设备冲洗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收集、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应采用低噪机械设备,引用先进的施工技术,使施工噪声源强降低;规范施工秩序,文明施工作业;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路线和工作时间,避免夜间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居住区,防止噪声扰民;建设单位采取以上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建筑垃圾定期由专车送往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填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垃圾车送往生活垃圾场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 ①含铅废水(98t/d)包括固化工序废水、蓄电池充电冷却废水、车间清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和淋浴洗衣废水,经含铅废水处理站采用“电絮凝+管式膜过滤器+接触氧化+沉淀+砂滤+活性炭过滤+精密过滤+超滤+保安过滤+两级RO”工艺处理后,清水全部回用于生产,浓水采用薄膜蒸发装置蒸干处理;②含酸废水(54t/d)包括蓄电池清洗废水和废气喷淋废水,经含酸废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砂滤+活性炭过滤+精密过滤+超滤+保安过滤+两级RO”工艺处理后,清水全部回用于生产,浓水采用薄膜蒸发装置蒸干处理;③设备冷却水(15t/d)作为车间冲洗;④初期雨水(306t/次),送含铅废水处理站处理。⑤生活污水(9600m3/a)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入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一体化自回流改良型氧化沟+混凝气浮”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者,由污水处理厂标准化建设排污口经在线监测计量监测后排入浈江。⑥项目应按照有关的规范要求对场址采取防渗、防漏等安全措施,建成后加强对项目的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管理,避免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气 (1)对产生含铅废气的铅烟(板栅制造和铅零件工序产生的、包括G1-1、G1-2和G1-3三个废气)、铅尘(和膏涂板和分片刷耳工序产生的、包括G2-1、G2-2两个废气)、铅烟(尘)(铅粉制备、包板焊接工序产生的、包括G3-1、G3-2两个废气)采取车间或局部工序密闭、负压措施防止含铅废气无组织排放,各类含铅废气经收集后,均采用“静电凝并器+滤筒式脉冲袋式除尘器(0.3μ)+荷电器+碱液喷淋塔装置”组合工艺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6#、11#、3#、8#、4#、9#、2#、7#、5#、10#排气筒排放。 (2)有机废气(VOCS)为固化工序产生的,经收集后(收集率90%以上)送入活性炭处理设施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2#、13#排气筒排放。 (3)硫酸雾为充电(即蓄电池化成)和配酸工序产生的,通过设置在密闭充电槽内上方的集气管收集后(收集率90%)送入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率95%以上),达标后分别由14#、15#、16#排气筒排放,碱液喷淋产生的废水送含铅废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合金铅炉、板栅制造工序(含铸板铅炉和拉网铅炉)、铅粉制备(含铅粉铅炉)和铅零件铅炉废气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余含铅废气和硫酸雾废气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新建企业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严者。 (4)食堂油烟废气,要求建设单位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有效处理,去除率达到90%,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噪声主要为车间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为80dB(A)至90 dB(A)。项目建成运行后,项目各车间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处理后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熔铅炉铅渣S1(危险废物代码为394-004-31)340t/a暂存于固废堆场,并送回铅粉机内研磨成铅粉回收利用;废铅膏S2(危险废物代码为394-004-31)125t/a暂存于固废堆场,并送回和膏机用于制铅膏;废极板S3(危险废物代码为394-004-31)170t/a暂存于固废堆场,并送至熔铅炉铸成铅锭回用于铸板;各类可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共635t/a均不外排。废劳保材料(危险废物代码为HW31)15t/a、废滤筒(危险废物代码为HW31)4 t/a、废气处理收集的铅尘(危险废物代码为394-004-31)13.2 t/a、含油抹布(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49-08)0.3 t/a和废活性炭(0.02t/a)均暂存于危废堆场内,废水处理污泥(危险废物代码为394-004-31)40 t/a和污盐(危险废物代码为394-004-31)10 t/a经分类收集、均暂存于污水处理厂内,各类不可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共82.5t/a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均不外排。项目废包装材料40t/a暂存于固废堆场,并定期委交废品站回收;生活垃圾60t/a暂存至生活垃圾槽,并委交环卫站回收;一般固体废物共100t/a均不外排。 四、进一步完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五、原则上同意保持报告书中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即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9600m3/a,污染物CODCr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0.38t/a、NH3-N氨氮排放总量为0.08t/a。其中废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总量为0.063t/a,根据《仁化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要求分配重金属铅总量指标的请示》(仁环请[2014]1号)、《韶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升隆电源有限公司项目金属铅总量指标意见的函》(韶环函[2014]13号),本项目铅污染物排放总量来自原金佰诚锌资源回收加工有限公司异地搬迁升级改造(可腾出铅排放总量9.76kg)和韶关红利蓄电池有限公司关闭所腾出的总量(58kg),合计67.76kg,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新增铅排放量63kg要求。 六、应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组织机构、完善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岗位责任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工艺控制。减少设备“跑、冒、滴、漏”,采取新生产工艺和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能耗、物耗。 七、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该项目《报告书》须报韶关市环保局审批。 仁化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