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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5-09-17  发 布 日 期:  2015-09-17 
关于仁化县城口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仁化县城口人民政府

报来《仁化县城口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仁化县城口镇人民政府拟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选址仁化县城口镇滑塘垇建设仁化县城口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根据《生活垃圾中转站技术规范》CJJ47-2006),本项目中转站类型为小型Ⅴ类。项目总占地面积500㎡,建筑面积188㎡,一层砖混结构,日转运垃圾15吨,主要设备包括垃圾压缩设备、垃圾运输车和人力收集车等,其中垃圾运输车城口镇与红山镇共用一辆。本生活垃圾转运站拟聘用2人,其中司机1人,管理及操作人员1人。

二、原则上同意报告表采用的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标准和评价结论。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选址符合《生活垃圾中转站技术规范》(CJJ47-2006)中的要求,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施工期要求建设方采用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噪,将施工噪声和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2、运营期要求对垃圾转运站工作场所地面进行硬化,定期收集垃圾压缩和转运过程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并妥善存放,送有处理能力的相关部门处理,防止垃圾渗滤液污染周边环境和地下水。

3运营期产生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无组织排放的二级标准。

4、项目压缩的垃圾须经垃圾车运至仁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5、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落实污染防范治理措施,项目竣工后应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仁化县环境监察分局负责。

 

 

 仁化县环境保护局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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