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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5-09-17  发 布 日 期:  2015-09-17 
关于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仁化县2015年治理项目董塘河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仁化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你处报来《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仁化县2015年治理项目董塘河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 项目概况:
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仁化县2015年治理项目董塘河治理工程位于仁化县董塘镇董塘河墩仔至河口段、董塘河沙湾段、澌溪河和岩头河,河道治理总长度24.14 km。治理工程主要包括:(1)董塘河墩仔至河口段治理工程:投资3137.56万元,治理长度7.77 km,其中清淤疏浚长度7.77 km;护岸总长度15.33 km;在新中、龙王宫分别修建1座宽50 m仿古亲水平台(2)董塘河沙湾段治理工程:投资444.60万元,治理长度3.391 km,其中清淤疏浚长度3.391 km;护岸总长度6.782 km;桩号SW0+442.311和SW1+620.308简易桥拆除重建,桩号SW2+163.733简易桥予以拆除,其余桥梁均予以保留;陂头表面凿毛翻新,陂头下游防冲加固共3处;在沙湾、伞洞分别修建1座宽6 m简易亲水平台和1座直径10 m花坛(3)澌溪河治理工程:投资612.39万元,治理长度3.087 km,其中清淤疏浚长度3.087 km;护岸总长度6.174 km;陂头表面凿毛翻新,陂头下游防冲加固共3处;在澌溪庙村修建1座宽50 m仿古亲水平台4)岩头河治理工程:投资1256.84万元,治理长度9.892 km,其中清淤疏浚长度9.892 km;护岸总长度19.784 km;桩号YT0+996.093陂头拆除重建陂头表面凿毛翻新,陂头下游防冲加固共13处;原渡槽进行加固接长设计1处;在沿河3个小村庄分别设置1座6 m宽简易亲水平台,在河口路边设置1座直径10 m花坛。工程等级为5级堤防工程。总投资5451.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86万元。
二、原则上同意报告表采用的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标准和评价结论项目属于《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目录(2014年本)》广东省生态发展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二) 水利 7、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须经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须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林灌溉,不外排。
2、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相关标准。
3、施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产生的各类大气污染物,粉尘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第二时段限值。
4、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加强工作面开挖渣料管理,严格区分可用渣料和弃料,并按渣场规划和渣料利用的不同要求,分别堆存在指定渣(料)场,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物料利用。
5、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持措施,避免对水生及陆生生态产生影响。选择河道水位较低的枯水期进行施工建设,河道基础开挖、河床清淤疏浚、围堰拆除、浆砌石挡墙等应采取严格有效的控制措施,避免对水生生态及下游水质造成影响。对填挖方、弃渣场及工程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绿化复垦,避免水土流失。
四、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落实污染防范治理措施,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仁化县环境监察分局负责。 
 
仁化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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