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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5-09-17 | 发 布 日 期: | 2015-09-17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 你矿报来《尾矿库外排水回用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实现治污减排,改善矿区环境,增加企业竞争力,同时为响应国家的产业政策,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根据目前的情况,在原有废水处理构筑物基础上,拟通过技术改造建设凡口铅锌矿尾矿库外排水回用工程,投资1527.24万元,决定将尾矿库废水处理站出水进行回收利用,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根据选厂的排水量及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水量,本项目设计的回用水量为300 m³/h(7200 m³/d),项目实施后尾矿库外排到锦江河的水量为100 m³/h(2400 m³/d)。 凡口铅锌矿根据地形情况和现场踏勘,决定首先将废水处理站出水储存于污水处理站旁(地面标高102.0m)新建的324 m3回用水池,通过加压后泵送至7#清水池,再由7#清水池泵送至选厂(地面标高169.0m)1000m3 的高位水池,作为选厂生产用水,实现尾矿库外排水回用,节约水资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其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站回用水池、改建2#砂泵站、改建7号清水池和新建部分给排水管网等。 二、原则上同意报告表采用的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标准和评价结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鼓励类,符合产业政策,不新增用地,选址合理,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项目实施后,部分外排水回用到选厂,外排废水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要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排入锦江。 2、加强环保处理设施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保持其较高的处理效率,确保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3、按规定进行回用水的水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落实污染防范治理措施,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仁化县环境监察分局负责。 仁化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