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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5-09-17 | 发 布 日 期: | 2015-09-17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 你矿报来《老南风井和东风井通风口喷淋除尘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控制生产过程中的粉尘的排放,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投资900万元开展老南风井和东风井喷淋除尘系统建设,项目采用湿式共振栅风井除尘系统,主要由设置在矿井主通风机排风流道中的高压喷雾装置、共振栅除尘装置及脱水装置组成,设备主要包括喷嘴、底阀、止回阀、电动球阀、水泵等。项目利用凡口铅锌矿选矿厂原有员工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不新增劳动定员。除需要保养维修或故障维修时停机外,项目正常情况下每天24小时运行。 二、原则上同意报告表采用的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标准和评价结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鼓励类,符合产业政策,不新增用地,选址合理,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运营期项目喷淋除尘产生的废水进入循环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喷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必须满足广东省地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喷淋废水经循环池沉淀后的产生的污泥,经污泥泵至尾矿库,不外排。 四、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落实污染防范治理措施,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仁化县环境监察分局负责。 仁化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