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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7-07-24 | 发 布 日 期: | 2017-07-24 |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9号(长江忠正)
仁化县长江镇忠正竹炭厂: 2017年6月28日上午,经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会同仁化县长江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炭化炉烟气存在多处跑冒滴漏现象; 2、水喷淋循环池仅利用铁皮简易掩盖; 现责令你单位: 1、对炭化炉跑冒滴漏处进行修补,杜绝烟气跑冒现象; 2、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做好相关环保治理设施; 你单位应在2017年7月29日前改正以上环境问题,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行为的情况进行后督查,逾期未落实,将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仁化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9日 抄送:仁化县长江镇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