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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7-07-24 | 发 布 日 期: | 2017-07-24 |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8(兴达)
仁化县兴达有色冶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江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402247075242468 邮编:512300 地址:仁化县丹霞街道办东湖村 2017年6月27日我局经“双随机”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脱硫塔存在多处破裂造成烟气跑冒现象。 现责令你单位:立即采取切实有效防治措施修复破裂的脱硫塔,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确保稳定正常运行, 严禁烟气跑冒现象。 你单位应在2016年7月22日前改正以上环境问题,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行为的情况进行后督查,逾期未落实,将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仁化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