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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8-06-07 | 发 布 日 期: | 2018-06-07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2号(凡口)
仁环违改字[2018]12号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247123854555 负责人:田志刚 地址:广东仁化凡口 邮政编码:512322 根据第十一组督查交办清单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选矿厂危废仓设置不规范,废矿物油桶、废油漆桶与一般工业固废混放。 2、部分露天堆放,废矿渣和石膏渣露天堆放,无三防措施。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规定。 以上事实,有第十一组督查交办清单证据为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现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以上违法行为,在2018年6月30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相关要求,妥善贮存及处置。 请于2018年7月1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单位。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实施行政执法后督察。如你公司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或仁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仁化县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电话:6321002 单位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 仁化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日 当事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