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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7-18  发 布 日 期:  2016-07-18 
2015年仁化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仁化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仁化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委托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2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

3、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4、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

5、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6、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报请作出决定的县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7、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人员构成情况

仁化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共有事业编制7人,其中,在职7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不断规范房屋拆迁行为,严格拆迁程序,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县政府城市规划建设要求及各房地产开发项目地块的实际情况,认真起草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提交政府审核、公示并发放给各相关单位及被征收人,对各征收地块进行调查摸底,与被征收人签定征求意见书,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反馈给县政府。拟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合同,精心组织工作人员与被征收人进行征收与补偿协商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51.19万元,比上年39.47万元增加11.72万元,增长30%。其中:公共预算拨款51.19万元,比上年增加11.7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51.19万元,比上年增加11.72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增资和新增房屋征收工作经费1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1.19万元。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41.19万元,占80%,比上年39.47万元增加1.72万元,增长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0%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含会议费)为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34%。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2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会议费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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